来源:基层院长之家(ID:jicengyzzj)

乡村医生的一般诊疗费,有说法了。

医保局、卫健局下令:

村医一般诊疗费,卫生院不得考核扣减

近日,黔南州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联合发布《黔南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支付管理办法(试行)》。

新办法明确指出,承担基本公卫服务的村卫生室,将挂号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项目收费,收费标准为9元/次,疗程(含3天注射、静脉输液)。

一般诊疗费的包含内容:挂号费、普通门诊挂号费、急诊挂号费、急诊诊查费、门诊留观诊查费、肌肉注射、皮下注射、静脉注射、静脉输液、皮下输液、小儿头皮输液、病例档案袋、诊断书、收费清单等费用。

文件提出,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的考核发放按照以下标准: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要结合乡镇考核情况列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支付清单,可以由乡镇卫生院负责所辖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用的发放,也可以将一般诊疗费直接发放给乡、村两级机构,由乡镇卫生院代为发放的,乡镇卫生院在留下本级应得的一般诊疗费后,必须按时将其余的资金拨付到各村卫生室,不得再对村级进行考核扣减一般诊疗费。

这项规定即意味着,村卫生室的一般诊疗费考核单位为县医保局,医保局下达的资金,乡镇卫生院不得对所辖村卫生室进行再考核发放、不得私自截留扣发。

而放眼全国,乡镇卫生院“全权包揽”考核村卫生室含一般诊疗费在内的所有补助经费的,并不在少数。

村医“集体离职”揭露:

村级医疗机构一般诊疗费门道多

实际上村卫生室的一般诊疗费,属实是“命途多舛”的,较起公卫补助不遑多让。

2019年7月,轰动全国的河南省通许县36位村医集体请辞事件中,村医们的辞职中清楚地写道:

“报新农合要扣30%的报账款,5%的保证金。”

“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下拨到村医手中,人均不到10元,一般诊疗费,基药补助,村卫生室补贴都没有。”

虽然在调查通报中,通许县政府认为,朱砂镇全体村医反映的“报新农合要扣30%的报账款,5%的保证金”问题,不存在;“基本药物价格成倍加价”问题,不存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年年加码,村医工作不堪重负”的问题,不存在;“一般诊疗费,基药补助,村卫生室补贴都没有”等问题,不存在。

然而一边是36位加上28位乡村医生的众口一词、言之凿凿;一边是当地政府火急火燎推出来的一连串“不存在”,事件发生距今已一年,孰是孰非心中各有杆秤。

除了无奈,更让心惊的是,村卫生室的医保报销和服务费,内里竟然能藏着这么多“门窍”。

而一般诊疗费的这些门道,在有迹可循的报道里也是很常见的。

例如,2019年,横川县接受县委巡查通报公布:巡查期间21个乡镇卫生院结余一般诊疗费583万余元、公共卫生经费1652万余元、基药872万余元、老年村医补助281万余元,涉嫌截留、滞留专项资金3388万余元。

故而村级医疗机构一般诊疗费的“蒸发”,大多是乡镇卫生院在其中承担了一定的角色。

乡村一体化下

村卫生室的补助该如何保障?

目前,随着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和推进,全国乡村一体化构建正在稳步推进中。

而乡镇一体化的核心,就是将村卫生室纳入乡镇卫生院,实现“六统一”管理,其中一项,就是统一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管理。

各省份一体化文件中,就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管理作了明确界定:

统一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管理,卫生院制定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内容为核心的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办法,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薪酬。

也就是说,乡镇一体化下,卫生院仍是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的主要承担者。

(来源:甘肃省乡村一体化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