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龚勤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决定:
龚 勤同志任遵义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何 华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张卫平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 健同志任遵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遵义市妇幼保健院(遵义市儿童医院,遵义市妇产医院)院长职务。
遵义市人民政府网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龚勤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决定:
龚 勤同志任遵义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何 华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张卫平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 健同志任遵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遵义市妇幼保健院(遵义市儿童医院,遵义市妇产医院)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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