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2020年度12.24圣诞安保工作取得圆满成功,结合今年的疫情和圣诞安保工作的重要性,现将圣诞安保工作区域和城区内摆摊设点要求通知如下:

一、长安大道沿线禁止摆摊设点;

二、胜利路沿线禁止摆摊设点;

三、县城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

四、需要摆摊设点的经营户,须在马路市

场设置区域内进行规范经营。

献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