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有一种三轮、四轮箱式“老年代步车”
以及自己组装的人力三轮车
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蹿红”
它们晃晃悠悠跑在马路上
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
与机动车道之间随意切换
无证、酒驾
闯红灯、逆行、随意穿插
这种放飞自我的行车方式
让人看了胆战心惊
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那么大家知道
这些车可以上路吗?
答案:不能!
今天,
我们就来听听交警
对这种情况是怎么说的?
对于私自改装的人力三轮车
邛崃交警交警大队民警房永华
这是咱们邛崃的人力三轮车,这些车很多就是加上动力装置,不用脚蹬,只需一拧就跟电动车一样的,存在安全隐患,这种情况是属于违法的。我们对这类车采取收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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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电三轮、电四轮等老年代步车
什么是老年代步车?
它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各式老年代步车、观光车、休闲车等并不属于规范的车辆类型名称,只是销售商或厂家为混淆该类车型为非机动车而起的商业名称,然而,这类车以蓄电池或燃油驱动为动力,内部的刹车、油门、挡位也一应俱全,行驶速度可达40~50公里/小时,完全超出了非机动车的范畴,属于机动车。
老年代步车能上道路行驶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应当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悬挂机动车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按照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申请注册登记机动车应当提供产品合格证,并且该车型已列入工信部机动车产品公告名单的,才能注册登记。
老年代步车因不能注册登记上牌,故不能取得合法上路资格。
老年代步车存在哪些安全隐患?
老年代步车缺乏统一的车辆生产安全标准和评判体系,车辆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安全性能较低;行驶速度低于机动车,高于非机动车,速度差是导致交通事故的决定性因素;其驾驶人大多未经过专业系统的驾驶技能培训和考试,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无必备的安全驾驶技能与安全意识;无牌无证无保险的老年代步车一旦发生事故,损害赔偿难以落实,相关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驾驶老年代步车上道路行驶
交警部门将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
交
警
提
醒
不要随意自行改装人力三轮车
不要盲目选择和购买“老年代步车”
希望老年消费者勿轻信“老年代步车”
不用挂牌照、不用考驾照的虚假宣传
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
共同创造文明畅通、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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