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拱墅区上塘派出所接到辖区张女士(化名)报案称其在“泽东电影APP”上进行投资,因前期投资利益可观,投资数额便越来越大,直到有一天发现自己被踢出群聊才察觉不对劲,方知被骗,累计损失14万余元。

接到报警后,民警们迅速展开调查走访,随着调查深入,发现涉及“两卡“违法犯罪的线索,很快就锁定了嫌疑人的身份及轨迹。并组织了两个作战小队,分别远赴湖南娄底、湖北随州开展抓捕行动。分别于12月8日晚、9号早上成功抓获嫌疑人阳某(化名)、潘某(化名),并带回当地派出所连夜开展进一步调查。

经审讯,阳某某和潘某交代,自己是被同村认识的人介绍为网络犯罪提供银行卡转账、取钱的,一开始对方只是说借用银行卡转账,就能给一些报酬,后发现拿到手的报酬比辛勤工作一整天换来的都要多,两人都被眼前的利益冲昏了头脑,一头扎进了违法行为带来的“美梦”里。

民警从嫌疑人的笔录中发现,和潘某同村的邱某(化名)也存在涉嫌洗钱的违法犯罪行为,立即前往邱某家中将其逮捕归案。此外,通过大数据分析,民警又追踪到另一嫌疑人王某(化名),锁定位置后迅速将指令下达湖北小组。根据指令,湖北小组立即驱车前往湖北黄冈,于12月9日上午成功抓获嫌疑人王某。

目前,扣押涉案银行卡10张,手机4部,邱某、阳某某等人皆对利用银行卡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进行洗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现王某被取保候审,其余三人皆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凡向违法犯罪分子出租、出售、出借银行账户、手机卡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即使尚未构成犯罪,通讯、金融部门也会对该行为予以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