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饭点

外卖小哥就开始忙碌起来

骑着电动车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中

然而近日有件事

让很多外卖小哥感到

疑惑和不友好”

他们在送餐期间

经常被自称是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拦停

据外卖小哥们介绍

这些工作人员会要求骑手购买

150元的保险

这究竟怎么回事?

 东莞“便衣警员”拦停外卖骑手强卖保险,不买不让走?东莞电动自行车要如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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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便衣警员”拦停外卖骑手强卖保险,不买不让走?东莞电动自行车要如何管理?

“便衣警员”拦停外卖骑手强卖保险?

近日

虎门不少外卖哥的电动车都贴着

一个黄色标志

写着“中国人民保险”“防盗标志备案”

据了解

这就是购买了保险的凭证

但买卖过程并不公平

有外卖小哥表示

“不买就不给走,扣我的车”

除了这张凭证之外

购买保险还附赠了一块正方形小零件

据骑手介绍

这是一块“防盗器”

买防盗保险?

据记者走访发现

购买保险的顾客

大部分为骑手和电动车载客人员

然而他们对此保险表示并不了解

外卖小哥们觉得很疑惑

既没有收到公司发布的相关通知

也没有听说过关于电动车新政策

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消费了150元

而且也没收到保险合同和购买收据

不懂这份保险的使用方式

那么这强制卖保险的便衣民警

是否是有人假扮的?

这到底怎么回事呢?

记者从骑手的支付凭证上发现

收款方是深圳一间科技公司

他们向骑手提供的黄色贴纸上有二维码

但是记者的手机识别不出内容

为了尽快弄清保险的详细信息

记者找到

该科技公司工作人员黎先生了解情况

他展示了该保险的宣传单

黎先生介绍

这份保险面向全体电动车车主

保险每年150元

如果电动车被盗可以赔偿1200元

定位器可以帮助民警

快速找回被盗电动车

此外,车主购买之后

就可以查阅到保单信息

虎门公安分局这样回应

对于这件事

虎门分局助指挥中心朱照光副主任表示

车主用车、扣车、拿车与交通规则有关

与购买保险无关

接下来会要求推广保险的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并且改正推广方式

而对于近期购买了这份保险的消费者

相关科技公司黎先生承诺

如果消费者愿意继续使用

保险人员会做好后续服务

如果不需要,也可以申请退款

电动车物联防盗的出发点是很好的,

但是推广的方式方法也是很重要的!

希望各方在推广此项工作时

能制定出更好的方案

将不必要的误会扼杀在摇篮之中

说到电动车

有一个消息一定要告诉大家

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目前正就草案征求意见

各位市民赶紧了解一下

有意见和建议的话

赶紧提哦~

东莞发布公告

就刚刚起草的

《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

这份最新起草的《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条例》),在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和销售管理、登记管理、道路通行管理、 停放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资料图片

登记领证上牌方可上路

《条例》第十六条明确提出:电动自行车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行驶证并悬挂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同时,《条例》第三章对电动自行车登记的期限、资料等方面作出要求

须于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条例》第二十八条对电动自行车的道路通行规则作出规定,明确了电动自行车须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资料图片

驾驶过程禁止这些行为

《条例》第二十九条对驾驶人提出十点驾驶过程中的行为禁止,其中第一点就是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逆向行驶、超速行驶。

第二十九条【行为禁止】

违法失信者或将记录在案

实施违法失信惩戒。东莞将建立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个人诚信档案系统和守信受益、失信惩戒机制。道路交通安全个人诚信档案系统记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信息。

对一年内有五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有三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而未履行处罚义务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依法由相关部门实施联动惩戒。联动惩戒期限为一年。

在具体执法中,除了硬性执法,还将开展柔性执法。如,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有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行为,自愿接受交通安全学习教育、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或者协助交通警察维护交通秩序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关于电动车事故,近年来频频发生

的确需要进一步规范了

闯红灯

横穿马路

逆行

每年因为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行驶

致人伤亡的惨痛事件多不胜数...

此外,电动车因为不规范充电

引起的起火爆炸事件也不止发生一次了

所以,为了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定要认真遵守电动车规范!

不知道各位街坊对电动车管理条例

有什么好的提议呢?

赶紧把你的想法反映到官方

评论区也说说吧~

▲资料图片

《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目前正进行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1月22日前向东莞市司法局提交。

提交途径

1、邮寄至东莞市莞城区东城西路189号东莞市司法局法规一科(邮政编码:523888)

2、传真:(0769)22314223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下载阅读《条例》全文(文字版)

你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呢?

欢迎转发探讨!

来源 | 东莞阳光网、广东DV现场、东莞交通

编辑 | 章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