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原县委员会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第五号

(2020年12月24日)

根据《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对拟任用的13名干部 公示如下:

1.刘风贵,回族,1972年10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海原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新闻出版局局长(兼)、三级主任科员,拟任海原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2.黎恩生,回族,1984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海原县人民法院副主任科员,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等职务。现任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信访局局长,拟任海原县海城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3.代志勇,1978年10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历任中宁县公安局恩和派出所副所长、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三级警长等职务。现任海原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三级警长,拟任海原县公安局海兴开发区公安分局局长。

4.闵万宏,1983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海原县公安局关庄派出所副所长、三级警长,拟任海原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关庄派出所所长。

5.胡有玺,1976年6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海原县公安局草原派出所副所长、二级警长,拟任海原县公安局西安派出所所长。

6.刘振有,回族,1978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海原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等职务。现任海原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二级警长,拟任海原县公安局史店派出所所长。

7.肖瑞清,1974年12月出生,宁夏党校大学学历。历任海原县原罗山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曹洼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乡长、副书记、纪委书记,海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曹洼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等职务。现任海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挂职),拟任海原县委宣传部副部长、二级主任科员。

8.冯兴伟,回族,1973年4月出生,宁夏党校大专学历。历任海原县郑旗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海城镇党委委员、副书记、纪委书记,县委老干部局副局长、主任科员等职务。现任县委组织部二级主任科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挂职),拟任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9.王 华,女,回族,1982年2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现为海原县人民检察院一级科员,拟任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10.白山丹,女,蒙古族,1983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海原县人民检察院三级检察官,拟提名为海原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人选。

11.田智宏,回族,1970年3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海原县公安局二级警长,拟任海原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禁毒委办公室)大队长。

12.李彦豹,1972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海原县第三中学校长,拟任海原县兴海中学校长。

13.李廷虎,回族,1978年10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现为海原县卫生健康局事业干部(海城镇堡子村驻村第一书记),拟任海原县红十字会副会长兼副监事长。

以上拟任用干部的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5个工作日,周末除外)。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来信、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向海原县委组织部举报。来信请寄:海原县委组织部干部一室(邮政编码:755200),或直接投入海原县委大门口东侧的举报箱内。

举报电话: 0955-12380-4

举报网址: http://12380.nxzwdj.gov.cn

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 海原县委组织部干部一室。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海原县委组织部将组织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的,将取消被举报人的任用资格。

中共海原县委员会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第六号

(2020年12月24日)

根据《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对拟任用的4名“85后”年轻干部公示如下:

1.马生龙,回族,1995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为海原县委办公室一级科员(李旺镇七百户村驻村第一书记),拟任海原团县委副书记。

2.马 珉,回族,1990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现为海原县公安局一级警员,拟任海原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

3.田风军,回族,1989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为海原县公安局一级警员(史店乡史店村驻村第一书记),拟任海原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

4.马亚军,1987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现为海原县公安局一级警员,拟任海原县公安局李旺派出所副所长。

以上拟任用干部的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5个工作日,周末除外)。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来信、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向海原县委组织部举报。来信请寄:海原县委组织部干部一室(邮政编码:755200),或直接投入海原县委大门口东侧的举报箱内。

举报电话: 0955-12380-4

举报网址:http://12380.nxzwdj.gov.cn

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海原县委组织部干部一室。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海原县委组织部将组织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的,将取消被举报人的任用资格。

来源:海原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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