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因维护、管理不当或者盗窃、破坏窨井盖等行为导致的窨井“吃人、伤人”事件时有发生,时刻危及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与出行安全。2020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高检建【2020】1号(总第4号)检察建议书,以加强窨井盖管理、压实安全责任、推动管理创新、提升社会参与度等为内容,推动有关部门重视窨井盖安全,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加强莆田市窨井盖综合治理工作,助力提升莆田城市基础设施管理水平,12月24日上午,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召开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座谈会,莆田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电业局、水务集团、广电集团、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旷远集团、各县区管委会等18家单位部门参加座谈。

本次会议由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蔡福华主持。

座谈会上,莆田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姚舟首先对“两高一部”《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进行了解读。

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蔡福华向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政治部主任林万春、各县区管委会分管领导转送“四号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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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参会人员结合本单位职能,围绕窨井盖的管理、整治情况及下一步工作等进行了座谈交流,并就如何加强莆田市窨井盖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谋划在前,行方致远。会议最后,莆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蔡福华结合检察工作职能,就如何落实最高检的“四号检察建议”,提出四点建议: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四号检察建议”重要意义;二要强化检察担当,依法办理涉窨井盖刑事案件;三要提升工作合力,联合城管、住建等部门共同推进落实;四要主动延伸职能,为推动市域社会治理贡献检察力量。

会议召开前夕,莆田市人民检察院会同荔城区人民检察院在辖区内开展窨井盖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重点对老、旧小区、各主要街道路段、学校校园及周边进行实地查看,并到市城管局了解全市窨井盖管理现状,并根据调查情况撰写、送达了《莆田市中心采取窨井盖管理现状调研报告》。其他县区检察院也根据具体情况,开展了辖区内窨井盖安全隐患的实地调研排查工作。

下一步,莆田市检察机关将依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持续关注窨井盖安全问题,并通过与相关职能部门构建长效合作机制、加入窨井盖信息分享系统、制发检察建议等形式,积极参与包括窨井盖在内的城市基础设施等民生安全问题治理,将“四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脚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