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通告

金市物防〔2020〕5号

为进一步完善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机制,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工作方案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0〕138 号)文件要求,自 2020 年 12 月 25 日起正式启用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以下简称集中监管仓)。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2 月 25 日后流入我市的进口冷链食品,凡是不能提供规范的消毒和核酸检测证明的,一律进入集中监管仓,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12 月 25 日前在我市库存的进口冷链食品,凡是不能提供属地监管部门认可的消毒和核酸检测证明的,一律在 12 月 31 日前运抵集中监管仓,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

进口商或货主应提前 2 天,通过 PC 端、浙里办 APP、支付宝,登录“浙冷链”,点击“监管仓预约”进行信息申报和监管仓预约。

※PC 端网址:

http://llzs.zjamr.zj.gov.cn/login

进入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冷链食品经核酸检测和消毒合格,完成“浙冷链追溯码”赋码,领取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后,进口商或货主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限内提货。

进入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冷链食品的运输装卸、核酸检测、预防性全面消毒以及逾期提货、委托赋码等产生的费用,由进口商或货主承担。

违反本通告规定,不执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布。

集中监管仓设置情况:

(一)金华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婺城)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河盘桥路243号浙江新辰食品公司;联系人:赵蕙琳;联系电话:13605794932。

(二)金华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金东)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岭下朱工业园区釜阳街333号金华市南极冷冻食品公司;联系人:何建国;联系电话:13957998758。

(三)金华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开发区)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金星南街36号金字冷冻食品城;联系人:宋新军;联系电话:13750987339。

(四)金华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义乌)

地址:义乌市佛堂镇义南工业区大士路与芳山路交叉路口浙江华邦五金有限公司;联系人:潘威;电话:17280550413。

(五)金华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东阳)

地址:东阳市歌山北路215号蓝鸟冷库;联系人:程金洪;联系电话:13857939567。

(六)金华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永康)

地址:永康市石柱镇下杨村伟丰农场;联系人:张兴华;联系电话:15857999293。

金华市冷链食品物防工作专班

2020 年 12 月 24 日

来源|金华市场监管

编辑|余影

校对|闻人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