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申梦芸
12月25日,乐山电力公告,日前,公司收到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关于转发四川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调整乐电网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降低相关用电类别电度电价。
降低相关用电类别电度电价。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电网目录销售电价中“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电度电价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降低0.0372—0.0392元/千瓦时;“农业生产用电”类电度电价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降低0.0518—0.0538元/千瓦时。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用电调整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执行。
降低容(需)量电价。容(需)量电价分别由现行的最大需量39元/千瓦.月、变压器容量26元/千伏安.月,降低为最大需量33元/千瓦.月、变压器容量22元/千伏安.月。
本次调整后的电价政策和标准适用于乐电网内乐山供区用户,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乐山电力表示,本次电价调整执行后将减少公司电力业务购销差。公司拟进一步加大增供扩销、降本增效力度,以降低电价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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