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没说要收费的,现在直接通知交钱。”近日,鹰潭市余江区潢溪镇中心小学各班级老师通知家长缴纳本学期课后服务费704元,引发家长质疑。与此同时,学生家长还不能有反对的声音,否则将被剔除班级群。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反映】

  未商量直接通知交钱,坦言“连义务教育都读不起”

据家长余先生(化名)介绍,近段时间,孩子班主任在班级群里通知缴纳本学期课后服务费704元。消息一出,班级群里炸开了锅,质疑声此起彼伏。在余先生提供的班级微信聊天记录中,记者看到,一位家长表示“我就是问明细,不要一句交钱,什么都没有,把我们家长当什么了” ;有一家长想问清楚,“为什么其他学校是300,而这里要700”;还有家长直言“不多说了,等下怕被踢了”。

家长提供的班级聊天记录截图

此外,余先生表示,引发家长不满的是,前面没有人跟家长商量过上这个要收钱,现在直接通知交钱。“寄宿学生每学期收2700元,如果加上课后服务704元,就是3404元,一年6808元,现在家庭两个孩子的居多,每年读书费得以万为单位。“ 余先生坦言,义务教育都赶上了私人学校的学费,“再这样下去,连义务教育都读不起。”

【咨询】

  当地教育部门:小学每生每月不高于100元

课后服务费,同地区不同学校费用为何不同?寄宿学生收费赶上了私立学校,违规收费?课后服务费未与家长商量直接通知收钱,是否合理?针对家长们上述总总疑惑,12月22日,鹰潭市教育局、余江区教体局进行了解答。

“按照规定,课后托管服务收费,小学每生每个月不超过100元;而且要求学校买一赠一、买一赠二、三等,也就是说购买课后托管服务,赠送早自习、晚自习、中午托管服务。”鹰潭市教育局工作人员称,已知学生投诉一事,并下达给余江区教体局,目前正在核查。

上述处室人员表示,针对课后服务安排及收费,根据各区实际情况出台相关文件,并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由鹰潭市余江区教育体育局、鹰潭市余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鹰潭市余江区财政局、鹰潭市余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我区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下称“指导意见”) 。

 违规收费?余江教体局:除伙食费,其他自愿

鹰潭市余江区教体局相关工作人员解释称,便于集中管理、资源的合理配置,余江区正在推广乡镇寄宿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并没有收学费,主要费用是伙食费、住宿费、教辅材料、生活用品、保险等。

收2700元,是否违规?“按标准,伙食费每生每学期2000元左右,教辅250-400元不等,生活用品200-300元。”上述工作人员并未正面回答,表示除伙食费,其他费用都是自愿原则。

【调查】

  课后服务流程不规范、时间“缩水”、收费超标

记者注意到,指导意见中明确,课后服务包括弹性上学服务(早、晚自习)、中午托管服务(午餐和午休服务)、课后托管服务(下午放学后至18时前),原则上,小学每生每月收费标准不高于100元,初中每生每月收费标准控制在176元之内。

其中,弹性上学服务方面,要求小学寄宿生及初中在校生每天安排一节早读课;小学寄宿生及初中七、八年级每天安排两节晚自习课,九年级每天安排三节晚自习课;每节早、晚自习课的时间为45分钟。课后托管服务时间为下午放学后至18时前。

值得一提的是,指导意见中强调,各学校不得擅自增加学生早、晚自习的课时和课量,不得增加学生的负担。与此同时,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公开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

根据余先生的反馈,很明显,潢溪镇中心小学课后服务流程不规范,收费也偏高。而潢溪镇中心小学老师提供的课后服务明细显示,一天三节晚自习,一节早自习,一节课后延时。早晚自习一节40分钟,课后延时50分钟一节。可以看出,潢溪镇中心小学按照中学九年级的标准设置课后服务,但在服务时间上“缩水”。

【回应】

  校方:按中学标准服务和收费

针对此事,12月22日,记者联系上了该校的一个老师。该老师表示,校长要求期中考试完之后再通知。随后,记者联系上了潢溪镇中心小学寄宿部敖校长,他承认在处理此事上欠考虑,并解释称开学时寄宿学生需交一笔钱,如果同时交课后服务费,担心家长负担重,表示“说不出口”。在课后服务收费价格上,敖校长表示,“按照每生每月176元,本来是五个月,只收了四个月,共704元。”

当记者提出指导意见规定每生每月不超过100元时,敖校长说他只是寄宿部的校长,具体的还需问邵校长。而邵校长在回复此事解释称,寄宿部的学生课后服务是按照中学九年级标准进行,收费也按中学标准,但少收一个月。

【看法】

  课后服务,支持、反对的老师、家长各有理由

对于课后服务,记者街头和电话采访了部分家长和老师,并梳理网上的说法发现,无论是老师还家长对此事的看法不一。

一部分老师支持,他们认为:在职教师提供服务,获得一定报酬,劳有所得,还为家长分忧解难。还有老师认为,自己也有孩子,也想早点回家,享受工作之外的生活,不想参加课后延时服务。即便参加课后延时服务,报酬太少,一些不参加服务的学校领导也要分一杯羹,不公平。个别私自办班或者和校外辅导机构有联系的老师是一定反对的,价格相对较低的课后延时服务挡了他们的“财路”。

一些家长拍手叫好,他们认为,不用再为上下班时间和接送孩子冲突而发愁,还省去了上辅导班或者校外托班的高昂费用。“学校老师能提供好的服务吗?会不会变成变相补课?”个别家长对学校提供的课后延时服务是既喜欢又害怕。

【观点】

  明确边界应该是解决争议的前提条件

南昌师范学院教育学院讲师、博士王明露表示,该事件从侧面可以反映出,课后服务目前存在四大问题:延时课和正常教学的边界合理确定问题、尊重教师的劳动成果和劳动价值问题、细化延时课收费标准或指导意见的问题、关注家庭困难学生问题。

王博士认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不同于一般商品,所谓购买课后托管服务,赠送早自习、晚自习、中午托管服务,是不适用于学校教育语境的。因而,应该厘清国家规定的正常教学时间和课后延时服务时间。尤其是对于生活与学习的场域界限较为模糊的寄宿制学校而言,明确合理边界应该是解决争议的前提条件。

“关于延时课的收费标准或指导意见,考验着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的教育管理智慧。”王博士特别提到,本案中,关于每个月收多少费用,收几个月的费用,是存在分歧的;小学按照初中的标准收费,很难让人信服。但是,寄宿制学校的确有着自身办学的特殊性,与普通小学的办学存有一定的差别,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兼顾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等利益相关方的意愿与诉求,出台相应的指导意见,从而规范课后延时服务收费事宜。

王博士表示,任何一个事物都是不断发展完善的,明确课后延时服务的合理边界,提高课后延时服务的实效,还需要加强家校合作,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兼顾多元相关利益主体诉求,实现家长、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由各执一词,转向积极合作形成共识,从而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儿童的成长学习撑起一片蓝天。

【记者手记】

  对课后服务动歪脑筋,不可取!

课后服务属于学校教育的延伸,是为了解决放学早下班晚“时间差”问题而衍生的一种服务。2019年,江西省出台《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指出,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要坚持自愿选择、坚持公益惠民、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采访中,校方和当地教育部门以“学生安全”为由避开自愿选择这一规定。 潢溪镇中心小学的老师说: “课后服务是自愿性质,不上就得回寝室,安全问题就无法保障。 ”对这一说法,家长表示不理解。 “寄宿本来就一直在校,一方面对安全负责,另一方面应该安排好学生的课后内容。 ”此外,该小学按照中学标准收费,美名其曰地说: “少收一个月。 ”现实中不乏以利益为首,未坚持公益惠民、科学合理原则,从而引发家长与教师、校方矛盾。 此外,家长余先生对此并不买账。 家长余先生就认为,小学生孩子每天多上那么多节课,休息都无法保证,简直是受罪。

记者注意到,课后服务通常包含学生弹性上学、在校午休、课后托管服务和课后兴趣活动服务。江西出台的上述指导意见规定,学生弹性上学、在校午休等常规服务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不得向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对于课后托管服务和课后兴趣活动服务,要求各地结合实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确保课后服务正常开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予以适当减免。

通过相关政策,不难看出,课后服务本是一件好事,但不少学校在实施时动起“歪脑筋”,不但未做到提前沟通,而且服务时间“缩水”、服务顶格收费,有些学校还另做主张,对当地教育部门的指导意见视而不见。这是不可取的,因为最后学校得到的便是家长的不信任,老师难受不愿干,而最终的受害者是孩子。

来源:大江网/大江头条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