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李星见习记者庄剑翔)和妻子生了孩子后,扬州仪征的陈某不但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甚至在外面找了“小三”,并先后两次将“小三”所生的孩子贩卖给了别人,换来的钱财供两人吃喝玩乐。最终,陈某和“小三”双双被判刑。12月25日,仪征市人民检察院公布了这一起案情。
扬州仪征的陈某与金女士于2006年登记结婚。一年后,儿子小陈出生了,不幸的是,小陈是四级残疾。因为金女士是精神二级残疾人,无抚养能力,小陈出生后一直由金女士之母金某抚养,且承担小陈全部的生活费、医疗费。
而陈某非但没有照顾妻儿,相反还在外面找了“小三”。2016年,他认识了外地女子张某,并把她带回自己家,与妻子同住。然而没多久,陈某就和张某一同“消失”了,丢下了妻儿和老人。消失三年来,金女士和小陈的生活全由母亲照顾。而年岁渐长的母亲开始力不从心,最终向仪征市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而立案后调查发现,陈某二人还有涉嫌拐卖儿童的犯罪线索。原来,离家后的陈某一直与张某生活,但没有领结婚证。几年前陈某认识张某的时候,张某已经怀孕了,孩子父亲是谁她也不知道。当时陈某一个月可以挣4000元,但是挣的钱不够开销。两人便商议以送养收取“营养费”之名将孩子卖给了他人,所得2.5万元被二人用于吃喝玩乐。
2016年8月,两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两年后,张某再次生下一个女儿。二人又以1.4万元的价格将女儿送养,钱同样是被二人吃喝用掉了。
立案后,陈某、张某被上网追逃,并于2019年9月20日逃抓获归案。日前,法院以遗弃罪、重婚罪、拐卖儿童罪数罪并罚,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以重婚罪、拐卖儿童罪数罪并罚,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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