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而是时候未到。
近日,网上流传一则火灾视频,警方通报为山西一男子恶意纵火导致的,没想到该男子在逃逸途中,被撞身亡。
有网友说:这是最典型的现世报。多行不义,必自毙。也有网友问:撞死嫌疑人的货车司机要负责任吗?我们现在先来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12月21日傍晚6时许,山西沂州一处临街商铺三楼上浓烟滚滚,火焰升空,附近的居民大呼:着火了,着火了。从视频中来看,火势猛烈。
据着火楼房一楼的商铺的店家说,当时他正在楼下干活,突然听到有人呼叫楼上着火,于是他拿灭火器往楼上冲,正看到三楼房东身上带着火苗,从家里冲出来。他急忙用灭火气,把房东身上的火扑灭。
随后,消防人员到达现场,救出房东家被困的其它四名家庭成员。当天晚上,警方发出通告,确定火灾为人为纵火,悬赏1到10万元缉拿嫌疑犯刘某。
不料,张皇逃跑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当天22日凌晨,被一辆拉煤的大货车撞倒身亡。
网友的评论亮了:报应来得太快!也有网友在问:大货车司机要负责任吗?货车司机是否可以领奖赏金?针对这件事,我想来谈谈我的看法:
1、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这起事故警方仍在侦查中,由于犯罪嫌疑人已死,他纵火的原因,目前并不清楚。
但我们相信绝对事出有因,除非该嫌疑人是精神病患者,但从他故意纵火后,懂得迅速逃跑来看,并不是精神病发作。而且当警方发出公告确定嫌疑人时,也没有群众举报说,犯罪嫌疑人有精神病史。
所以,必定是刘某跟房东有大的仇怨。据知情人透露,犯罪嫌疑人与房东是亲戚关系,两人有经济纠纷,是房东让刘某把钱借给房东的朋友,房东的朋友生意失败,无力还钱,刘某去找房东这个担保人讨说法而滋生的矛盾。
当然,这只是知情人的说法,并未得到证实。不过我想说的是不管是什么样的纠纷,不应该采取纵火这样极端的方式,这是严重违法行为,会伤及无辜,造成大量的人员财产损失。现在是法制社会,有什么矛盾可以走法律途径来解决。
2、大货车要负责任吗?
大货车司机在这起事故中是否要负责任,这得根据现场的路权和视频监控才能确定,如果大货车超速、超重而撞死了犯罪嫌疑人,那么大货车的车主是必须负主要责任的。
如果是犯罪嫌疑人横过马路,无意间被大货车撞到,那么大货车司机可能负部分责任。当然也有人猜测是犯罪嫌疑人自己去撞大货车的,如果是这种情况,大货车可以判定为无责。
不过我觉得这种可能性不大。因为犯罪嫌疑人纵火之后逃跑,其心理必定是慌张的,很有可能慌不择路,凌晨时分,道路漆黑,突然被大货车撞倒身亡。
3、货车司机可以领悬赏金吗?
有网友很关心那笔1到10万的悬赏金,我认为大货车司机应该不能拿到悬赏金的,他甚至还要赔偿死者一定的金钱。
假如是大货车没有撞到人,他发现了犯罪嫌疑人之后,把有效线索提供给警方,那么货车司机就可以领到悬赏金。
现在人已经被货车司机撞死了,案子终结,犯罪嫌疑人并不是货车司机举报的,货车司机负的是事故的责任,而不是领悬赏金。
其实警方发布悬赏金的目的是为了缉拿犯罪嫌疑人方便破案,现在犯罪人嫌疑人已死,案件死无对证,房东一家也没办法,跟死者讨说法,案件就此终结。如果犯罪嫌疑人家里还有遗产,房东所能争取到的赔偿大约就是这些遗产抵押之后的钱额。
总之,发生这样的事情,真是让人啼笑皆非,说是报应,其实更多是人的慌张心理在作怪。因此人还是要多做善事,好事,多积德,有矛盾要走正规途径解决,而不能采取偏激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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