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7日,宁晋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曲丽丽等31名被告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11月27日,被告人曲丽丽在宁晋县设立北京中金亿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宁晋分公司,先后招募李树松、田华东、李洋等人,利用散发传单、承诺最低收益等方式公开宣传,在未取得银监会许可的情况下募集资金4900万余元,涉及集资群众699人。
被告人的行为违反国家法律、金融管理法规的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由于涉案人员较多,办理难度大,为妥善审理此案,宁晋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商请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等协调解决庭审准备工作并进行指导。
同时,制定详细周密的庭审保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审判辅助组、押解和维护秩序组、后勤保障组等小组,确保公安、医疗、电力等部门通力配合、全程参与。召开庭前会议就程序性等问题听取控辩双方意见,排除非法证据,提高庭审效率。
该案由党组成员、副院长曹京芳担任审判长,与刑庭庭长卢立勇、人民陪审员刘昊组成合议庭。
庭审从上午9:40持续到下午5:20,共计6小时20分钟。庭审现场,部分集资参与代表人以及被告人家属通过视频方式参加旁听。
目前,该案庭审已顺利结束,宁晋县人民法院法院将择期宣判。
据之前报道,今年的1月16日,莱州市公安局对外发布关于中金亿信莱州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通告!
公安机关对中金亿信莱州分公司负责人、总监、部门经理共14名犯罪嫌疑人提请莱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莱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负责人、总监、部门经理共8人做出批准逮捕决定,对1名总监、5名部门经理做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
企查查信息显示,中金亿信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法人为李博,系中金亿信(北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股权穿透后,李博间接持股比例为46%,张义兰间接持股49%。
中金亿信公司经营范围明确标注“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2019年2月11日,该公司因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来源:网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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