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河工业园,有一家名为“江汉明珠”的KTV会所,会所由黄某军、陈某某、喻某某等人共同出资。
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28日期间,黄某军在该会所向他人贩卖毒品“K粉”、“神仙水”(以下简称“毒品”),还容留“嗨妹”陪他人在包间吸毒、嗨歌,以牟取暴利。
作为经营者,黄某军主要负责会所经营、管理和购买毒品,同时聘用尹某、喻某某、陈某某、等多人协助贩卖毒品、管理场所和提供包括吸毒在内的相关“服务工作”。
2017年3月13日15时许,民警在该会所某包房,将吸毒人员金某某、丁某等6人查获。经氯胺酮试剂现场检测,上述人员检测结果均呈阳性。
2017年5月23日10时许,民警又在该会所将吸毒人员尹某某、吕某某等7人查获。经氯胺酮试剂现场检测,上述人员检测结果均呈阳性。
2017年9月28日22时许,林某某邀约倪某某、林某、邓某等人到该会所“嗨歌”,倪某某、林某等人又分别邀约了多人一起随行,林某某在包厢容留杨某某、肖某等13人吸食毒品。经尿检,上列人员结果均呈阳性。当天23时许,黄某军、尹某、喻某某、陈某某、杨某某、陈某、盛某等多人在该会所再次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被民警查获。民警当场抓获包括林某、殷某等在内32名吸毒人员。经现场检测,上述32人检测结果均呈阳性。盛某还主动交代了案发当天在某包厢向殷某和吴某等人贩卖毒品收取毒资5000元的犯罪事实。经统计,从2017年5月2日至案发,该会所通过贩卖毒品获取毒资共计773500元。
汉川市公安局剖析该案,发现该案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地点隐蔽,不易被警方发现;二是场所私密,重重把守,为容留他人吸毒创造了有利的客观条件;三是以正常经营掩饰犯罪经营;四是大多数嫌疑人年龄小、文化程度低。该案中,除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之外,其他人员文化程度介于小学至高中之间,基本上年龄都在二十多岁,最小的仅有十六岁。
被抓后的黄某军并不承认自己犯下的罪行。为了全面查清该团伙的活动情况,汉川市公安局专班民警先后辗转仙桃、天门、武汉、广州等地,连续奋战几个月,经过艰苦细致的调查,终于彻底查清了该团伙的网络结构和犯罪规律。与此同时,民警们收集固定了该团伙犯罪活动的大量证据,为之后的审讯和起诉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供稿:孝感市禁毒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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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涉恶贩毒团伙开“嗨房”、卖毒品,被警方连根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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