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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心重要内容

1、从2021年1月1日开始,门诊慢性病资格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认定;

2、门诊慢性病就医购药费用实行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

(具体西安市150家2020年度门慢定点零售药店名单详见文末)

二、西安市医保门诊慢性病政策调整前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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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变化外,2021年西安门诊慢病病种范围及费用限额也有了调整,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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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门诊慢病病种范围及费用限额补充说明:

1、名称、限额标准统一

除4种病种外,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适用统一病种名称和费用限额。

2、费用限额调整

原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同病种不同限额的,本次一律确定费用限额。

3、病种名称变化

修改部分易误解的病种名称,如将“高血压二期”改为“高血压伴并发症”。

4、慢性病补助按认定病种年度费用限额确定,认定多个门诊慢性病病种的,补助标准按最高的病种限额确定。(2021年1月1日起,可以认定多个门诊慢性病种!)

附:2020年度西安市门诊慢病定点零售药店名单(15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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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自西安市医疗保障局)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