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张瑜)12 月 26 日,现代快报记者获悉,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南京市信息中心五部门联合发布通知,2020 年 12 月 29 日 18 时至 2021 年 01 月 03 日 24 时,暂停使用房产交易系统及收现业务系统,期间全市暂停办理涉及税收的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业务。

在五部门发布的 " 关于全省税务部门年终决算期间暂停办理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业务的通知 " 中提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 关于 2020 年全省税费收入年终关账的通知 " 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 18 时至 2021 年 01 月 03 日 24 时,暂停使用房产交易系统及收现业务系统。在此期间,全市范围内(含江北新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的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业务办事厅,暂停办理涉及税收的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业务(含 " 我的南京 "E 办证业务),其他不涉及税收的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业务正常办理。2021 年 01 月 04 日恢复办理涉及税收的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业务。

通知指出,请纳税人以及有关单位根据本通知的时限,调整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办理时间。因年终决算和年报编制暂停业务办理带来的不便,请市民给予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