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余燕红 通讯员 白恬

为提高医疗机构法治建设水平,加强依法管理、依法治院、依法执业,不断推进公立医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12月26日,由广州市医学会主办、广州医学会医事法学分会承办的“广州地区医事法学高峰论坛暨《广州市依法治院建设项目》课题汇报”在广州举办,会议聚焦“广州公立医院依法治院”、“抗疫中的法律思考”、“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等主题进行详细的研讨。

现状:广州依法治院工作仍需强化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在全面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战略目标下,作为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与主导力量,加强公立医院法治建设是必然要求,是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必由之路。

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广州市医学会很重视医事法学的实践与研究。为深入了解广州地区公立医院依法治院工作开展情况,受广州市司法局委托,广州市医学会医事法学分会对广州地区37家公立医院依法治院建设情况进行了实证调研。该调研情况在12月26日的广州地区医事法学高峰论坛上现场发布。

“我们经过调研发现,广州市公立医院在推进医院法治建设成效明显,主要体现在法治思维稳步推进、依法治院规章制度建设逐步完善、规范执业建设成效明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防治应对机制基本健全、医疗纠纷预防及治理机制逐步规范等方面。”作为调研的主要参与者,南方医科大学法学教授肖柳珍教授介绍道。

但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短板,例如法制宣传教育有待加强、依法治院缺乏评价监督制度与保障机制等。“以依法治院评价监督、保障机制为例,约六成医院没有固定经费用于医院法治建设,近七成的医院未建立员工和患者对医院法治建设的评价机制。缺乏评价与保障机制不利于推进医院法治建设的长效发展。”广州市医学会医事法学分会主任委员程东海介绍。

此次广州地区公立医院依法治院调研是广州市医学会医事法学分会在推进广州医事法治建设事业上的创新尝试,调研成果将为推进广州市依法治院建设提供有力的智识支持。

肖柳珍教授汇报调研结果

依法治院:医患双方均要纳入法治轨道

依法治院、依法执业的基本要求就是医疗机构应当依据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对医院进行管理,包括决策、执行及监督,以及医务人员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开展诊疗活动。

依法治院,医院先行。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依法治院、依法执业的核心点在于规范医院以及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近年来,国家颁布或修订一系列法律法规或规章,主要包括《民法典》中的医疗损害责任及《人格权编》中的有关规定,《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等等,这些法律法规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提供行为准则和规范。

除了“医方”依法治院、依法行医,患方的参与和监督同样重要。基于医患双方信息的不对等,患者对非预期的医疗结果往往难以接受,加上经济上、情感上的一些因素,容易导致医疗纠纷,而在纠纷中患者或家属的情绪较难平和理性。

患者和家属的理性,来源于医疗服务高风险的了解,来源于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守。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从专业角度、个案角度充分履行告知义务,让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疗措施及医疗风险有一个客观的认知。同时,要通过多种途径对患者进行普法宣传与教育,使患方在纠纷发生之后,能够采取合法途径表达诉求,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只有医患双方共同参与医院法治建设,形成“医患双方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医疗纠纷的预防才有可能收到预期的效果,从而推动和谐医患关系的建立。

程东海称加强公立医院法治建设是必然要求

来源:金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