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新闻网讯:近日,商洛高交大队西镇高速交警曝光两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具体如下:

12月23日10时35分,吴某某驾驶苏A5DXXX小型客车,行驶至包茂高速安康方向K1019+100米处,由于自己操作不当,致使车辆刮擦高速公路护栏,造成车辆及路产受损的交通事故

12月25日19时08分,周某某驾驶渝C3DXXX中型厢式货车,行驶至包茂高速安康方向K1014+600米处,由于自己操作不当,致使车辆撞到高速公路边护栏,造成车辆及路产受损的交通事故。

以上两起单方交通事故均由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过程中操作不当造成,所幸都系好了安全带,无人员受伤,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一款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之规定:驾驶员本人负此次交通事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