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杭州开会,还是一如既往地选择了动车出行,夕发朝至。
在候车室,不由又想起了一个老话题,那就是火车站候车室里上厕所要收费的。
相信现在的年轻人无论如何也不能想象:坐火车,在候车室里上个厕所竟然还要交钱?
是的,但这是20年前的事,那个时候中国人在火车站候车室里上厕所,是要交钱的。
最近微信圈流传着一则消息,说从交钱到如今的免费,这个过程我们要感谢一个人,他就是河南省淮阳县鲁台镇青年农民葛锐,一个不信“邪”的小伙子。
据新闻说,1998年10月6日,葛锐在郑州火车站候车期间到候车厅内厕所如厕,出来后厕所管理人员让他交3毛钱入厕费,葛锐认为这钱不应该交,他说这个项收费已列入财政部、国家计委公布的第一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中,收费是不合法行为。双方发生争执,但是一个年轻小后生哪里拗得过堂堂铁老大呀,只能无奈交了3毛钱。
事后,葛锐把郑州火车站的上级郑州铁路分局告上了法庭。葛锐提出的要求是:赔礼道歉;退回3毛钱入厕费。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铁路分局对葛锐在候车室入厕收3毛钱,是省物价局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有关规定批准的,属合法收费,判葛锐败诉。
葛锐上诉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认为,财政部、国家计委在1993年11月“公布第一批取消的收费项目的通知”中,已取消了火车站“站内厕所收费”,这个规定与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相一致,具有法律效力;财政部综合司、国家计委价格司是财政部和国家计委所属审核批准收费项目的具体职能部门,两司《关于明确“站内厕所收费”涵义的复函》内容表明,火车站候车室在火车站范围之内,候车室内厕所的清扫保洁义务由火车站承担,所以候车室内厕所收费是违法的。
判决认为,葛锐诉请法院判令铁路分局返还3毛钱入厕费理由成立,要求郑州铁路分局于判决生效后3日内返还葛锐3毛钱入厕费。
经过一年多的审理,法院判决铁路部门退了0.3元,这也成为当时曾经轰动一时的新闻。
伴随着“3毛钱官司”的法槌落下,一场拖延了长达两年多、曾闹得沸沸扬扬的“小”官司最终有了一个出乎人们意料的结果。
葛锐赢了,赢得是那么的艰辛。3毛钱,日常生活中可以说微不足道,为3毛钱打官司,而且是跟号称“铁老大”的铁路部门打官司,众说纷纭,连葛锐自己也动摇过,但葛锐还是挺了下来。
显而易见,这不是一场用金钱来衡量的官司,用葛锐的话说:“我打的是一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法律尊严的官司,由此唤醒公众的法律意识。
现在我们在火车站上厕所不用掏钱,我们真的应该感谢他。
这是网上最近流传比较广的一个新闻,其实我也干过这样的一件事。
但我没有用打官司的方式,因为我当时是法官,我选择了投诉。也想不起这是何时的事了,大约应该是在1998年前后。
我老家所在的青州市站是在胶济铁路上青岛和济南中间的一个小站。我有时到济南买法律书,经常乘坐火车。有时在候车室内急,就需要交2角钱入厕费。毕竟是法律专业出身,我知道1993年11月5日的《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公布第一批取消的收费项目的通知》,里面明确取消了“41.站内厕所收费”。
作为法律人,我当然不能容忍这种公然践踏法律和规则的行为,当时我在法院工作,没有想到打官司,因为太麻烦,我采用了给铁道部和济南铁路局写信反映情况的投诉方式。
你还别说,我的投诉还挺管用。
过了不久,青州市火车站立即有了反应,不是停止了2角钱的收费,而是堵塞了候车室内厕所的门,而将门开在了候车室外,因为上述文件很明确,取消“站内厕所收费”。现在人家把厕所的门改在了候车室外,“站外厕所收费”,当然不在取消之列。
这些人为了收费,真是够不要脸的。
我也感到了法律人的悲哀,不投诉还好,至少上厕所方便,现在这样一改,不但费用照收,而且要先出候车大厅,要麻烦很多,都怨我多事啊。
这真是秀才遇到兵。
当然,后来有了高铁站,就再也没有这样缺德的收费项目了。
回想起20多年前的这件事,上网搜索了一下,这样的火车站厕所收费可真不是个例。
2000年10月31日《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请立即注销长价房地字[95]第066号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的通知》说:近段时间,我局多次接到群众投诉,反映长沙火车站候车室内厕所收费的问题。经查实,长沙火车站候车室内厕所收费是依据长沙市物价局颁发的(95)长价房地字第066号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进行收费的。
鉴于铁道部门“站内厕所收费”是财政部、国家计委(93)财综字第152号《关于公布第一批取消的收费项目的通知》所宣布取消的项目。财政部综合司、国家计委价格司财综函字(1999)23号也明确候车室厕所不得收费。据此你局(95)长价房地字第066号收费许可证应立即注销,并督促长沙火车站立即停止候车室厕所收费行为。并于11月10日前将结果报告我局。
当年连火车站上个厕所都要收费,我们真是穷疯了。
一晃20年,我们看到这样的乱收费越来越少,这就是法治中国的可喜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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