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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近日,有网友整理多个不同年份中,陕西西安发生路面洒水致结冰,行人及车辆出事故的微博截图,并调侃称“打有微博的那年开始,每年冬天,西安的保留节目就是洒水,让行人、车辆纷纷摔倒。”(来源:工人日报2020年12月22日)

可以说,冬季天寒地冻,洒水作业结冰会增加公共安全的系数,这是一个基本常识。通常来说,公共服务部门应在恪守操作流程和工作规则的基础上,采取减少系和控制安全风险的措施,而非制造安全隐患的行为。冬季洒水是大忌,因而具有严格的程序要求和规范,切不可乱洒一通而不顾后果。洒水车究竟洒不洒、何时洒、如何洒等情况都是根据天气的变化而不断调整的,“看天洒水”是一项基本要求,通常情况下,如果是在冬季或者气温较冷,容易结冰的情况下,为起到降低粉尘、改善空气质量的作用,洒水作业会改成为对路面喷雾状水珠的方式。如果非要洒水,要也调整洒水时间,比如在晚上凌晨进行,以规避车辆和人行出行高峰,并适当控制洒水的频率。

从法律上看,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洒水作业单位在冬季仍安排洒水车在街道上进行洒水,结果导致路面结冰,造成行人滑倒受伤和车辆受损,其主观上存在过错,对行人受伤或者财产损失的后果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相关部门在冬天提醒市民或者车辆出行时,应防止路面结冰而滑倒,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干预措施的情况下,违规洒水则有反向而行的况味,自然也应该为此付出应有的代价。

公共服务不仅是种态度要求,也是一种责任的检验。若不讲求科学方法,虑及后果因素,则是一种违规行为。洒不洒水,如何洒水,有一套严格的技术性规范。越是精细化、标准化的服务,越要求科学化和合理化,并以公共利益作为底线。否则,不计天气等客观因素的洒水作业就是违规作业,不讲意外因素和环境变化的服务就是暴力服务。基于此,为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让违规洒水的行为者给予赔偿,既是有效保护权利的必要,也是强力促进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