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据悉,江苏省明确今年秋季秸秆禁烧期为10月1日至12月31日,禁烧时间为3个月,比以往延长了1个月。这彰显了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坚定目标,也意味着秸秆禁烧工作任务将更加艰巨。
溧阳市戴埠镇林地众多,一旦失火将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巨大的损失。正因为难度大、责任重,更需要形成合力。
在秸秆禁烧的任务中,需要国家出台法律,形成不敢烧的惩戒机制;需要地方政府抓落实,形成不能烧的防范机制;需要老百姓理解支持,形成不想烧的保障机制。
01不敢烧的惩戒机制
随意焚烧秸秆,不仅有火灾隐患还污染环境,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森林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多部法律对焚烧秸秆都有相关处罚规定,下面我们来看一下相关法律依据。
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以“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不听劝阻,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02不能烧防范机制
戴埠,150多平方公里,46000多人,没有风险、没有危险点是不可能的,像秸秆禁烧这种涉及红线、底线、安全线的事项,必须秉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必须坚持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
戴埠镇政府第一时间将责任扛在肩上,采取行动,全面落实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三包”责任制,加大巡查力度,严格考核问责。各村积极组织志愿者,针对秸秆禁烧工作召开部署会,并在村委周边悬挂秸秆禁烧宣传标语、设立值守点、配备消防器材。
▲村委召集志愿者部署秸秆禁烧工作
▲志愿者深入田间地头展开巡查
对于秸秆燃烧防治工作,预防为主是工作的主方向
如何在有限的人力条件下,最大限度地发现并阻止农民焚烧秸秆,是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市政府采用红外线热成像技术进行实时自动监控,发现秸秆焚烧便会立即警报,帮助把污染源扼杀在萌芽阶段。
▲肉眼和热成像对比
03不想烧的保障机制
秸秆禁烧工作一定不能蜻蜓点水,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必须常抓不懈,必须从根上面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不仅领导干部需要重视起来,也要让老百姓切身体会到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原则性,彻底摒弃焚烧秸秆的陋习,在政府的引导下,自觉做好秸秆的综合利用。
通过志愿讲解员们挨家挨户地宣传,村民们了解到焚烧秸秆的危害。
1、污染环境,危害人们身体健康。2、引发火灾,威胁生命财产安全。3、造成车祸,影响道路交通安全。4、破坏突然,造成耕地质量下降。5、排放CO2 ,导致温室效应加剧。6、影响镇容,破坏戴埠环境形象。
▲讲解员向村民讲解秸秆焚烧的危害
美好的生活,需要美好的环境,需要美好的生态,美好的生活更需要我们美好的自己。严控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让天更蓝、空气更清新,让你我同参与、共守护。
1、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充分认识露天焚烧秸秆的严重危害,自觉做到不焚烧秸秆、不乱堆乱放秸秆。
2、积极响应号召,主动向家人、邻居和亲戚朋友宣传劝导,做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3、要人人参与、全民行动,从我做起,坚决抵制焚烧垃圾和秸秆的违法行为。
4、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人人争做资源循环利用、变废为宝的带头人。
内容来源|戴埠镇办公室、南渚村委、郑墅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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