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优化营商环境便民惠企二十五项措施

1

农牧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进入城市、城镇居住生活的农村牧区籍人员可以凭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申请落户城区、城镇。办理依合法稳定就业条件落户,提供本人的书面申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执照,即可办理。无需提供物业证明、居委会证明、街道证明、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证明、居住年限证明等。

2

民营企业从业人员落户城镇

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凭营业执照即可落户;民营企业从业人员凭单位用工合同,即可到实际居住地派出所申请落户。无需提供物业证明、居委会证明、街道证明、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证明、居住年限证明等。

3

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落户城镇

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落户城镇。取得国家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取得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留学归国人员,依照本人意愿,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可以在我市城区、城镇申请落户。提供本人的书面申请、毕业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即可办理。无需提供住所证明、就业证明、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证明、居住年限证明等。

4

农村牧区学生升学落户城镇

农村牧区考入我市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学生,依照本人意愿,可以在入学时或就读期间将户口迁入就读院校集体户。毕业后根据实际情况,可将户口迁入经常居住地、就(创)业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5

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

对在同一城区、城镇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人员申请落户,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提供本人的书面申请、连续居住证明,即可办理。 无需提供住所证明、就业证明、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证明等。

6

投靠类落户城镇

我市城区、城镇户籍的人员,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夫妻双方父母,可以申请投靠落户。 办理父母、子女投靠落户,提供本人的书面申请、关系证明,即可办理。 无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证明和住房面积证明。

7

实行区内跨盟市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

办理区内户口迁移人员,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准迁和迁移信息通过网上流转。 取消纸质《户口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

8

“社区民警核查制”

办理落户业务时,对落户地 址实际居住(房屋入住)情况的调查,实行 “ 社区民警核查制 ” ,无需群众提供居住地址证明材料,无需群众找社区民警签字确认。

9

完善单位和社区集体户制度

完善单位和社区集体户制度 ,为企业用工落户和暂住登记提供便利条件。 对于没有自有房屋或无法在实际居住地址登记户口的,在社区居(村)委会、旗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设立集体户,切实解决落户地址问题。 外来人员迁入我市及市内户籍居民无法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均可将户口迁入常住地派出所社区集体户。

10

均可受理异地身份证和居住证

全市公安机关各户籍派出所均可受理异地身份证和居住证。

11

免收工本费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免收工本费,办理居住证签注手续免收工本费。

12

开通身份证、居住证办理“绿色通道”

为全市集中用工企业和急需用证的外来经商人员提供预约上门办证服务。

13

压缩证件办理时限

户籍地居民身份证办证时限和区内异地身份证办证时限由60日(偏远地区90日)缩减为25日。 旗县市区公安机关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工作时限由3个工作日缩减为1个工作日。 居住证的办理时限由30日缩减为5个工作日。

14

居民身份证相片“多拍优选”

群众如果对拍摄的居民身份证相片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拍照3次,从中优选满意相片。 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群众,2年内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可以使用原相片信息办理。

15

设立办理临时身份证明业务

为方便群众出行,最大限度为群众节省时间,在机场设立临时身份证明打印一体机,方便群众补办临时身份(乘机)证明。

16

设立许可时限

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设立许可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

17

企业申办保安服务许可证免以下证明

企业申请办理保安服务许可证,不再需要提供拟任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的5年以上军队、公安、安全、审判、检察、司法行政或者治安保卫、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证明,以及无被刑事处罚、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的证明。

18

企业申办保安培训许可证免以下证明

企业申请办理保安培训许可证,不再需要提供申请人、投资人、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及师资人员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工作经历证明。

19

旅馆业、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旅馆业、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材料,非关键核心资料且申请人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补齐资料的,当场审批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20

公章刻制业审批许可不设置数量限制

公章刻制业审批许可不设置数量限制,全面停止收取印章刻制单位入网费、服务费、严禁强制换章、垄断。

21

公章刻制实行备案制

用章单位无需到公安机关办理公章刻制备案,企业登记办理营业执照时,由市场监管部门一并采集印章刻制相关信息、推送至共享平台,印章刻制单位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印章刻制,同时按照规定将印模信息、用章单位信息等报送公安机关备案。

22

普通保安服务公司在自治区内设立分公司备案不再到公安机关办理

普通保安服务公司在自治区内设立分公司备案不再到公安机关办理。相关企业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设立分公司业务时,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采集信息并推送至公安机关,办事企业不再向分公司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材料备案。

23

1个工作日内确认

旅馆、歌舞、游艺、棋牌、洗浴、印章、印刷、旧货、机动车修理、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以及房屋出租等场所、行业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和报送登记信息的,报送有关材料并由公安机关在1个工作日内确认后即完成备案。

24

典当业取消特种行业许可

典当业取消特种行业许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5

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业务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工作效率

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业务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工作效率,将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业务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和工程验收时限由20日缩短为10日。

来源:乌兰察布日报融媒体中心 编辑 / 其木格 呼 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