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回复说,根据山东省教育厅、人社厅《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2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16]4号)文件精神,为符合条件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是对乡村教师坚守岗位、默默奉献的一种肯定。目前在评职称时,并不作能作为荣誉称号使用。如有疑问,可咨询县教育和体育局教师工作科,联系电话:6853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