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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法》全文正式发布,是继《退役军人保障法》之后,又一重磅军事法律,标志着军事法规体系向着纵深又迈出了重大步伐,两部法律均将于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国防军队领域将会出现新气象。

关注《国防法》,重点是关注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领域的相关表述问题,我们很高兴地看到第十章“军人的义务与权益”中,第六十四条明确:国家建立退役军人保障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军人,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而老的《国防法》第六十一条原表述为:国家妥善安置退出现役的军人,为转业军人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保障离休退役军人的生活福利待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安置转业军人,根据其在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和专长安排工作。接收转业军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活福利待遇、教育、住房等方面给予优待。

两相比较,新修订的《国防法》表述更加简短,但意义内涵更加丰富,包含范围更加广泛,站位更高、力度更强,对于发展中的退役军人工作有十分明显的促进作用。纵观整个《国防法》修订情况,关于退役军人的表述改动幅度还是比较大的,基本推翻原有表述,对于退役军人工作在整个国防建设中的地位有新定义,有新拔高,也有新的发展。

不难看出,新表述中出现了三个重磅关键词:保障、安置、维护。我们将其拓展为:保障好、安置好、维护好。这些表述与《退役军人保障法》遥相呼应,相辅相承,是对落实好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法规的再次强调,透露出国家层面把退役军人工作做好的坚强决心。

保障好是整体概述,是把关定向,是社会风尚引领,也是给退役军人吃一颗定丸,保障好是国家层面的法律承诺,即使你在某些地方、某些领域遇到了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但国家的法律是为你撑腰的,你完全可以理直气壮依据法律争取应该得到的相关保障。

安置好是重点关键,是切身利益,是社会稳定基石,也是对军人牺牲奉献付出的一种社会回报,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退役军人工作领域的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每一位退出现役的军人进入社会,只有安置好才能体现国家和社会尊崇军人职业,反之则是苍白无力的,为国家作出过贡献的军人有权利得到妥善的安置。

维护好是基本底线,是保底工程,是权益彰显基础,法律规定军人的权益、退役军人的权益,无论是《国防法》、还是《退役军人保障法》都有相关条款予保障,这也是立法初衷。合法权益有没有得到有效维护,也是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制定这些法律法规,最基本的是要维护好合法权益,让相对弱势群体在竞争激烈的社会发展进程中得到基本保障。

“保障好、安置好、维护好”这三个关键词出现在新修订的《国防法》中,字字珠玑、一诺千金,也说明退役军人工作在整体国防中具有重要地位,不要等闲而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