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节选自《痴男怨女问沈爷》,作者沈宏非。作者已授权在网易新闻平台连载发布,欢迎关注,禁止随意转载。】
原标题《喔仲尼!啊仲尼!》
我的未婚夫, Johnnie,英国人,在上海工作。他极端地热爱中国文化,说中文,穿中装,最近还给自己起了个中文名,“仲尼”,非要我喊他这个。更让我无语的是,他决不错过任何一个中国传统节日。这个端午节,我本来打算好好休息两天,粽子么就超市买买算了,但他非要我在家教他包粽子,弄得我只好大老远地把他带到我爸妈家里去。对这个,开始我还挺感动,渐渐就有些烦了,甚至烦到重新考虑是否要和他完婚了,加上他至今都没有买房子的打算。你们说我该怎么办?劝他别这样?又不太说得出口,显得我们中国人自己也不热爱自己的文化似的。
这位“扛洋枪的”——不好意思,这个北京俚语,特指像你这种和老外交往的中国女人,只是调侃,没有恶意,最起码,恶意并不明显,也不外露。我借用一下,旨在向广大不明真相的读者说明你当前所处复杂的境况时打个较为形象的比方:一杆擦刮拉新的洋枪刚刚扛上肩,及临阵摸枪时,却发现它原来是一门如假包换的土炮。
爱汉语,爱唐装,爱包粽子,是他的个人爱好,只要在爱汉语的同时没有爱汉服,包完粽子之后也爱吃粽子,都无所谓对错;身为他的爱人,只爱他的个人却不爱他的个人爱好,那就是你的不对了。毕竟,他之所以会漂洋过海地来到上海并且爱上了你,可以说是缘分,但这缘分的大背景,正是因为他对中国文化的热爱。在他的心目中,你就是中国文化的女代言人,而且还是可以陪他一起睡觉的那种。
与此同时,你爱他,就并不一定是因为你爱莎士比亚,你爱鲁尼,你爱巴宝利。你爱他,只是因为你爱这个名叫 Johnnie的男人,你的爱,比他的爱更单纯,更直接;他的爱,比你的爱更厚重,更复杂。因此,你将不可能在这段关系里独善其身,把自己从中国文化里摘个干净。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因此,给你的建议,就是想方设法把你对他的爱和他同步一下,来一个大幅度升级。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你非要像他热爱中国文化那样也去热爱英国文化,而是要把“热爱中国文化”的话语权牢牢地掌握在你自己这个代言人的手里。你可以因势利导,循循善诱地把他对中国文化的热爱引导到对你有利的正确的大方向上来。比如,如果你们打算在上海长期定居,生儿育女,那么,买不买房子这件事,就必须优先被纳入到“热不热爱中国文化”这一大文化高度上来做重新考量。你要尽一切可能地让他明白:爱土地,更爱土地上的房子,这才是真正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你更要让他看到为什么你的眼里常含泪水,然后让他懂得那是因为你对这土地(含使用权)爱得深沉!
关于他的中文名,这个可以有。反正地球上任何一个地方的男女老外,不管他这辈子来不来中国,也无论他是否从事汉学研究,一旦有机会被我们中国人点到名,就得有个中文名,必须的,更不会顾及对方愿不愿意。与其这般,主动给自己起个中文名,算他醒目,也算没白热爱咱中国文化一场。“仲尼”可以有,叫就不一定了,尤其考虑到你们的这种关系,比方说,当你们在床上进行中西方文化交流活动时,你一旦高兴起来,“喔仲尼!啊仲尼!”的一通乱喊,对中国文化的老祖宗孔夫子大不敬还倒罢了,万一诱发了Johnnie 哥的文化性阳痿,那就得不偿失了。床上床下皆宜的日常使用之中文名,可以参考他祖家的名牌产品 Johnnie Walker——这位 Johnnie大叔比你的 Johnnie小子早一个世纪来华,比他更热爱中国文化,人家给自己起的中文名,却是非常得体的“尊尼获加”,就连绰号,也不过是“约翰走路”,并没有把自己拉升到“孔子周游列国”的高度。当年,它要是也自称“仲尼”的话,今天很可能就沦为进口的“孔府家酒”了。
Keep Walking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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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朋友的婚礼上,偶遇已分手两年的前女友,本来我挺尴尬的,没料到她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主动热情,给我留了新的手机号码,还约我吃饭看电影。话说,她真的比两年前更漂亮了,胸也更大了(她是不是去隆过胸啊?),所以我感觉要出事……终于,昨晚她发短信,表示想重修旧好。虽然我目前还是空窗,但是面对这样一个前女友,真不知该如何应付,虽然当年是她主动提出分手的,但是好马不吃回头草,如果我答应了她,算不算吃回头草呢?求解教。话说,从婚礼上第一眼见到她时,“好马不吃回头草”这句话就一直回响在我的耳边……
这位爱马士,人的事怎么能用马的事来说呢?不过为你解惑之前,咱们还是先来把马的事情说说透好了。所谓“好马不吃回头草”这一说,个个都能脱口而出,却未必经得起追问。比方说,回头草为什么不能吃?为什么好马就不能吃回头草?为什么吃了回头草的就不能是好马了?等等。
照我看,好马之所以不可以吃回头草,原因无非以下几种:第一,假设此马一路都走直线,一路都埋头吃草,那么,很显然,再回首,在它走过的那条直线上,已然无草可吃,要有,也是刚才没啃干净的,回头再吃,属于舔盘子的干活,寒酸,没腔调;第二,此马胃纳超大,消化超强,一路走来一路吃,一路吃来一路拉,一饭三遗矢,若回头还有剩草可吃,那草,也都是被它用屎尿给调过味了的,尽管是它之己出。
是故,情况一,属于吃相好不好看的问题;情况二,算是吃得健不健康以及卫不卫生的问题了。既懂吃,又会吃,吃起来更有腔调者,无疑便是良骥,否则,就是那“不好”的劣马。
然而,要是有那么一匹马,八字生得靓,命里有食神,所在的那片草原,生机勃勃,格外肥美,那些疯长的草,更是马齿嚼不尽,春风吹又生(比春风更温暖更频繁更有营养的乃是马屁),浅尝一口,再回头,但见那草叶尖尖们立马就重新冒出了一茬,还极其犯贱地更嫩更鲜更水灵——那光景,就像你在朋友的婚礼上再次见到自己的前女友,盘更正了,胸更大了——这草,那可是不吃白不吃;那头,这可是不回白不回。不回头,那才是冤大头呢。一家好店,必然就有回头客不是?再说,不管是马还是人,没事多回回头,不仅能助消化,而且还有助于预防颈椎病呢。
所以,你既然为她再次心动了,那么,看在她比以前更漂亮、胸更大尤其是对你更热情更主动的份儿上,直接去马就是,无需再纠结于什么“好马不吃回头草”这种非人的理念了。需要你留个心眼儿的地方,并不在此,而在于即便她的胸再大,但毕竟在她的胸还没现在那么大的时候,她有过抛弃你的前科。我认为,决定回首之前,你有必要充分了解一下这株香草在你身后再次生长出来并且在春风里摇曳生姿的动机和原因,也就是说,你的前女友她,她的目的何在?是因为经过反思而觉得自己上次是瞎了眼所以下决心与你重修旧好,破镜重圆?还是因为同样经过反思而相信自己上次真的是瞎了眼因而觉得上次抛弃你丫时的力度不够大、姿勢不够帅,因而计划重新勾搭上你,然后再狠狠地、完美地重新抛弃你一次,回首之后再回首,定让你宝马变马六,种马变骟马,大种马变小种马、千里马变一字马,卧槽马变绊脚马,昭陵六骏变古道瘦马,活马变死马,有马变无马,吃二遍苦,遭二茬罪——其用心和用胸若果真险恶至此,那咱们就一千个不同意,一万个不答应!
古人云,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尤其是胸大之人,特别是由小变大之胸。而防人之胸,这个更是可以有啊。所谓心胸心胸,人胸在眼前,人心隔肚皮。因此,回头不是问题,问题是在草、你、马以及草、她、马等多个选项之间,你得要慎重权衡利害并充分考虑其间之变量。回头草可以嚼,眼前亏不能吃。
扬鞭催马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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