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青青岛社区崂山论坛)2020年12月13日,本人在青青岛社区青岛论坛发布帖子《青岛村官1.8亿打水漂,看看崂山啥村这么肥?》一文,引起轩然大波,后来帖子被删除。

经私下了解到,王家村书记周某向各媒体发布了关于对该贴文的情况说明,指证该贴与事实不符。

请问单凭周书记的一番连丁点真凭实据都没有的自说自话就可以肆意删帖吗?

原贴全部以法律判决文书为证,难道普通人连在网络上发声疑问的权利都没有了吗?

周书记的能量已经强大至此了吗?

下面,就从周书记所谓情况说明的角度,请教一二。

一、关于王家村工贸中心的承包情况

据悉,王家村在多年前就已成立了集体企业——昌泰实业公司,那么为何还要另成立王家村工贸中心并承包给他本人?

请问作为村主任,可以承包本社区的集体企业吗?程序公开了吗?

以区区30万/年的承包费用大肆低价收购并高价出售集体股权来谋取巨额差价,是否涉嫌以权谋私?

(在联合置业公司的股权收购过程中,以7900万收购占比23.33%的王家村股权,以4500万收购占比13.33%的钟家沟股权,以1200万收购占比3.33%的石老人股权,后又高价转让给了鲁德集团,差价的1亿多元进了谁的腰包?海德堡烂尾十年无法入住跟这有没有关系?)

二、关于外借资金来源问题

周书记声称外借资金并非全部来源于青岛崂山区王家村工贸中心。

根据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鲁02民再83号民事判决书,所谓来源于多个企业和个人的资金往来明细中:

出借方城阳区金百源建材厂董事长吕美珍,与出借方卜庆恩同为青岛金百源工贸有限公司股东,与周书记的妻子吕美菊同为青岛金洲龙贸易有限公司股东。以上出借人可视为一致行动人吧?

加上周书记个人所借出的100万元,周书记及家人共借出了2000万元。这笔资金的来源能说清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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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王家村工贸中心共出借6704万元,与周书记直接相关的款项达到8704万元。既然这钱不是王家村工贸中心的,那就是周书记个人的?

三、关于出借资金是否可以收回的问题。

周书记声称,“本案并非无财产可供执行、无法追回,相反随着时间增长,部分查封项目开发收益会有很大提高”。

而据了解,所谓查封项目分别为:

1、同城置业的博文广场项目,该项目大部分房产均已出售却被查封,目前有多位业主向法院申请解除查封并已胜诉。

2、博润置业的祥和园一期、二期项目,该项目早在2015年已竣工并交付使用,且对该项目所主张的权利并未查到相关判决内容。

3、海阳新越房地产有限公司的金沙湾别墅项目,根据2019年12月13日(2017)鲁02执456号裁定书,该财产遭遇轮候查封且无优先权,且不论众多建设工程优先权纠纷处置完毕后轮到工贸中心能剩多少价值,又何来恢复执行一说?

请问周书记,以上项目不是已出售就是被轮候查封,这就是所谓的“资金可全部收回且开发收益有很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