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城市环境污染

守护好伊川蓝天白云

12月27日上午

平等派出所民警

在巡查至平等乡张奇庄村附近时

发现有人燃放烟花爆竹

民警立即将违法行为人张某干控制

经询问,张某干对燃放烟花爆竹一事供认不讳

平等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违法行为人张某干行政拘留五日

警方提醒

伊川县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放的通告》明确规定全域范围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反“通告”的行为,均将受到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广大人民群众要认识到烟花爆竹对大气污染的严重危害,自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共同为全县创造一个良好的大气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