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晚,广西玉林容县容州镇福船岭多辆巡警车辆到达,不少人现场围观,发生了啥事呢?

据小编了解到,事发福船岭一女子对一男子进行殴打......具体为何引起冲突不详,具体起因以公安部门公布为准!

据目击者介绍,女子手持凳子打男子,凳子都打烂了,男子一只手流血看着受轻伤,而打烂凳子女子还不收手,手拎石头和刀追赶男子,一位旁观老奶表示:当时自己就在路上行走,期间还提醒女子别砸到她!

被打男子看着像是喝了点酒,警察现场询问,男子还直言"

亏我还把她当朋友,这种朋友不要了......全场我都没有还手......

"由此可见起冲突两人是认识的,还是所谓的朋友,既然是朋友又为何凳子相见呢?

警察在现场向目击者了解事发经过,从目击者口中印证了被打男子的话没假,男子由此之中都没有还手给女子,现场群众议论纷纷,都在谴责动手女子太重手了.......具体为何起冲突,只有当事人知道,但不管怎么样,刀凳相见均不可取啊!

从路的一边追打到另一边,女子的手看着像是也被刮伤了,在另一边与熟人谈着话......

有什么事解决不了的呢?还得兵戎相见,打架的起因一般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琐事,不给对方一点教训怎显“英雄本色”?结果却让自己“损失惨重”!希望各位遇事冷静三思而后行,解决不了的可以选择找警察蜀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动手前请三思,此次事件好在没人因此而出事......

打架有成本,动手需三思。请那些法治观念淡薄、遇事不冷静、容易冲动的人能汲取教训,深刻反思,远离打架,以免酿成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