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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太康县高贤乡养老院内,一出地方戏曲正在上演,表演者是75岁的徐修申和68岁的刘振玉,两人一拉一唱,配合默契。台下,几十名戏迷听得津津有味,他们都是当地农村特困老人。“在这里吃得好、住得好,还能经常唱两嗓子,舒坦!”表演结束后,徐修申笑着说。太康县近年来推行“集中供养”“居村联养”“社会托养”“亲情赡养”“邻里助养”五养模式,探索农村特困人员养老新路径,近万名像徐修申一样的特困老人得到妥善供养。(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020年12月28日)

当前农村养老问题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新农村建设亟需面对的瓶颈问题。 而赡养人的大量外流导致农村空巢老人不断增加更是增大了农村养老问题的应对难度。

由于诸多原因农村养老在当前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因此尽快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极其现实而又非常必要和紧迫的一项任务。
对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笔者认为,需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第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养老法制观念。一方面,加强传统美德宣传教育,形成浓厚的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宣传部门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并有针对性地宣传尊老、敬老、养老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特别要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的方针,宣传赡养人应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是人们知法、懂法,增强养老法制观念,要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对侮辱虐待老人、拒绝赡养老人情节严重者,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与此同时,也要让老人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二、逐步建立农村养老制度,为老年人提供生活保障。首先是扩大农村老年低保范围,尽可能让符合条件的农村老年人都纳入低保,从经济上保证老年人达到基本生活水平。其次是积极探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途径,多渠道筹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第三、兴办农村养老福利事业,走家庭化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之路。有条件的地方,可由乡、村组织牵头,通过招商引资或当地能人投资等多渠道兴办托老所,逐步将农村老年人福利事业引向市场,对于年龄较大的“空巢老人”,可以考虑由其子女出代养费搬进有条件的农村福利院或城市社会福利院,由其代养。
第四、进一步完善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农村老年人大多数身体虚弱,小病不断,门诊费用大。按照目前农村医疗保险规定,只有住院才能报销。因此,农村老年人仍存在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针对这种状况,作为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拓展大病医疗救助工作思路,切实解决农村老年人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第五、激活土地权益,拓展土地流转功能。土地是农民最宝贵的财富,更应该成为农民养老的重要保障,应推行“以地养老”制度,养老金跟着土地走、土地跟着农民走,农民才有永久意义上的养老金可持续发展。
第六、建立专门的基层组织协调管理养老方面的工作。从乡镇到每个村、组建立起配套的老年组织网络机构,这是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有效途径。农村非同城市,城市里有以解决家庭问题养老矛盾为主要职能之一的街道社区。而农村家庭矛盾,养老问题以往大都通过亲朋好友及家族内具有一定威望的长者出面给予调解。如今这种传统的调解方式已日渐势微,急需成立专门为老年人服务管理的配套机制。
解决农村养老应该是“中国式”养老的难题,必须有中国式的解决方案,适合国情,符合中国农村居家养老的文化传统和道德理念。所以弄清楚农村居家养老的形式,利弊及各种居家养老形式的运行,才能有利于我们引导、完善、选优,这关系到无数农村家庭的和谐稳定,关系到广大农村老人的生活幸福,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还可以充分调动道德、舆论及各种社会的力量,使农村养老,健康存在,稳定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