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袁世凯政府规定,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为男子独享。袁政府教育司长史宝安甚至声称:女子参政不适合女子生理及本国国情,女子以生育为其唯一天职。
这些自以为是的男人,低估了女性的力量和勇气。
就算在那个女性处处受限的时代,也有人谱写着传奇。比如今天给大家介绍的这位——郑毓秀。
她有很多称号:第一女杀手,第一女博士,第一女律师。
前半生,波澜壮阔;后半生,充满争议。
1.第一女杀手
郑毓秀于1891年生于广东,祖父为商,父亲为官,家底深厚。
她“天生反骨”,与深闺格格不入。5岁,反抗裹脚;13岁,得知祖母给自己定了娃娃亲,誓要“休夫”。
与她定亲的对象是当时两广总督岑春煊的儿子,两人算是门当户对,但是她打死不同意。年少气盛的她,直接给未婚夫写了一封信,明确表示要退婚。
岑家是有头有脸的,被一个小丫头拒婚,颜面何存?于是岑郑两家关系被她这么一搅,陷入难堪。
她也知道自己有辱家门,与其等着被家长收拾,不如先逃为上。
离家出走后跑到天津求学,两年后,跟着姐姐去了日本。
在日本,她受孙中山革命思想感染,萌发了革命救国的志向。后来,经廖仲恺介绍,加入了同盟会。
作为一名革命人士,郑毓秀参与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刺杀摄政王载沣。这个任务是由汪精卫发起的。
黑化之前的汪精卫,是个热血的革命青年,外表出众,才华横溢。
他们准备在北京银锭桥埋放炸药,但是将炸药送进北京不是件容易的事。为了掩人耳目,他找到了郑毓秀,把运送炸药的任务交给她,并嘱咐:送炸药是很危险的。
年仅21岁的郑毓秀毫无惧色:
如果不会爆炸,还叫什么炸弹,这事就交给我了!
郑毓秀找了一个外国人,与她同乘火车。警察一看是洋人,根本不敢搜他们的行李。这就样,郑毓秀成功把炸药送到了北京。
(电影剧照)
只可惜,汪精卫等人刚埋好炸药就被人发现,随后被捕,行动失败。不过,郑毓秀倒是跟“刺杀”这件事杠上了。
辛亥革命后,袁世凯担任内阁总理大臣。他仗着帝国主义支持,想窃取革命果实。革命党人又将他定为刺杀目标,郑毓秀仍然参与其中。
后来袁世凯接受议和,杀不得了。
2.第一女博士
因为曾参与刺杀袁世凯,郑毓秀的身份暴露,遭到袁世凯的追杀,不得不逃亡海外。
其实逃亡的生活对郑毓秀来说,并不是什么大事,反而成就了她。
她家底厚实,基本生活无忧,其交际甚广,到哪儿都不缺朋友。
她逃到法国,进入了巴黎索邦大学,攻读法学专业,并加入法国律师协会。
郑毓秀(前排中间)
1916年,袁世凯病故,她的危机解除了,但未急于回国,而是待在法国一边读书,一边谈恋爱,一边编织人脉。
1918年郑毓秀受南方军政府吴玉章主持的外交委员会的委派,在法国进行国民外交工作。这是中国女性参政的一个先例。
1919年,一战结束,“巴黎和会”召开。中国作为胜利国,在国际上却受到极不公平的对待。原本被德国强占的山东半岛被让给了日本,国内一片震惊,引发了轰轰烈烈的五四运动。
当时,郑毓秀因为精通英、法两语,被任命为巴黎和会中国代表团成员,负责联系和翻译工作。
她心知肚明,《巴黎和约》一旦签字,那将是丧权辱国的。
因此,她组织留学生到中国代表团驻地游行请愿,要求代表团拒绝签字。
因为国内局势紧张,北京政府将签字与否的责任推给了中国代表团团长——陆征祥。
陆征祥
其实陆征祥也很难,他知道自己一旦签字,将成为全中国的罪人,但是想辞职,政府又不准。于是,他干脆装病,躲到医院里。
就在签字的前一天,300多名留法学生推举郑毓秀为代表,去找陆征祥谈判。
郑毓秀的“谈判”方式,非常简单粗暴。
她在花园中折了一支玫瑰枝,藏在衣服里。见面后,她直接用玫瑰枝隔着衣服抵住陆征祥:
你如果敢签字,我这支枪不会放过你!
陆征祥当下差点被吓破胆,经多方考量,最终没去凡尔赛宫签字,中国也保留了收回山东的权力。
1924年,郑毓秀获得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成为中国第一位女博士。
在前30年的人生里,郑毓秀可谓侠胆柔情,令人敬佩。但是后面的人生,开始走偏了。
3.第一女律师
郑毓秀取得法学博士不假,但这个博士的纯度被人怀疑。
有人传言,她的博士论文是别人代写的。胡适还说她:
全不能答,每被问,但能说“从中国观点上看,可不是吗?” 后来在场的法国人皆匿笑逃出,中国人皆惭愧汗下。
这个嘛,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一遛就知道了。
1926年,郑毓秀回国后,与丈夫魏道明在上海开办了魏郑联合律师事务所,一跃成为民国时期第一位女律师。
与丈夫魏道明
她主打维护妇女权益类的诉讼,在上海滩颇有名气。
她代理最著名的案件就是梅兰芳与孟小冬的离婚案。作为孟小冬的代理律师,最后让梅兰芳赔了4万元。
后来,国民革命军攻克上海,她的律师事务所随之解散,郑毓秀转而投入政坛。先后被任命为上海审判厅厅长、江苏地方检察厅厅长、上海临时法院院长。
1929年,郑毓秀受南京国民政府立法院指派,参与《民法》起草工作,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
因为她,《民法》第一次有了专门针对妇女权益的界定,特别是现在习以为常的“一夫一妻制”,在当时属于新兴概念,也在草案中得到落实。
郑毓秀(前排左2)
虽然某些方面被质疑,但不可否认,她并不是空有头衔,而是有点真材实料的。
4.邪气入侵
权力这个东西,有时候挺邪的。这世上怕是没有一个人敢拍胸脯说,自己面对权力一点邪念也不生。
郑毓秀和丈夫回国后,官运亨通,平步青云。
她本来就是富贵人家出来的小姐,从来没过过苦日子。上层奢华的生活,对她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追求。
1932年,民国政府监察院一监察委员,弹劾郑毓秀,贪污法院公款二万二千余元。此案一出,轰动一时。
郑毓秀又跑到欧洲躲避,让法庭审判延期,最后竟然不了了之。
1942年,魏道明接替胡适任驻美大使,妻子郑毓秀风光无限。
她发挥自己的交际特长,罗斯福夫人安娜和杜鲁门夫人都成了她的好友。宋美龄对她颇为重注,访美时,常由郑毓秀穿针引线。
董竹君说:
她红得透顶,据闻仅次于宋美龄、宋蔼龄。她人住南京,却要喝上海租界的自来水,面包要吃上海老大昌的,每天火车送一次。后来,甚至用飞机送,生活挥霍、腐化竞至于此!
然而,人脉再广,不干点实事,也是不可靠的。
1949年,魏道明携妻赴台,出任“台湾省主席”。两人到了台湾之后,贪腐之势更盛,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
曾有人言:慈禧太后断送了半个中华民族,某夫人将葬送整个台湾!
蒋介石并不瞎,魏道明郑毓秀夫妇踩线而不自知,终于被蒋介石踢出局。
夫妇政治失势,如丧家犬一般,远走他乡,转辗巴西、美国。
1954年,郑毓秀右臂得癌被截肢,最终在落魄中客死他乡。
如果要说临终前还有什么值得安慰的,就是她的丈夫魏道明一直陪在身边,始终没有离开她。
从传奇侠女到堕落腐化,郑毓秀这一生既让人热血沸腾,也让人唏嘘哀叹。
人性是很复杂的,并不是非黑即白。
历史书给我们介绍的,不是伟大一生的圣人,就是遗臭万年的小人。但事实上,这中间还有许多像郑毓秀这样,好坏难分,功过纠缠的风云人物。
在风云变幻的洪流中,真正能坚持初衷的,不过是极难得的少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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