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为规范宁县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遏制乱收费行为,根据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要求,现通告如下:

一、宁县出租汽车运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甘肃省定价目录》、《甘肃省定价目录》辖区内的公交票价和客运出租车运价、燃油(气)附加费标准属于政府定价,宁县出租车运价标准依据宁县物价局《关于出租车客运价格的批复(宁物价发〔2012〕22号)文件规定执行,即:起步价(3公里以内) 5.00 元,超过3公里后每公里加收1.30元;长途出租车空驶费由乘租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能超过单程计算金额的50%;夜间(每日晚23点至次日6点)出租车计费可上浮,但最高不超过20%。

二、出租汽车违规行为的举报和处罚

1、违规行为的处罚。根据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巡游出租车驾驶员违反以下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二)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

(三)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

(四)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

(五)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的;

(六)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

(七)接受巡游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

(八)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

第四十八条 巡游出租车驾驶员违反以下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的;

(二)转让、倒卖、伪造巡游出租汽车相关票据的。

2、违规行为的举报。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要求,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电话、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箱,接受乘客、驾驶员以及经营者的投诉和社会监督。现将宁县运管局、甘肃陇运三力运输集团宁县客运有限公司出租分公司举报、监督电话公布如下,请广大市民积极投诉举报。

1、宁县运管局投诉举报电话:0934-6622142、13830433837。

2、宁县客运有限公司出租分公司投诉举报电话:15293460858、0934-6629655。

宁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