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是农村人,一直都很关注各种三农信息。近段时间,笔者发现网上有人说,2020年,农村人又要开始交“农业税”了,对此笔者感到十分好奇,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说起农业税,城里人和农村00后恐怕多数都不清楚是啥,笔者是农村80后,对此算是有些了解。农业税即交公粮,农民无偿把庄稼收成的一部分上交给国家。需要注意的是,很多人说,农民交的公粮不是免费的,国家也会给钱,这其实是把交公粮跟另一件事混淆在一起了,即粮食统购。
农民交公粮,就像现在月收入较高的上班族交劳务所得税一样,所不同的是,上班族交税,只有月收入达到交税标准才交,而农民则是不管粮食产量多少,都要交,按粮食亩产的一定比率交,一般是亩产的15.5左右。如果没种粮食,种其他经济作物,则折算成钱上交。而粮食统购是指,交完公粮之后,国家以较低的价格收购农民手里的余粮。
时至今日,不管是粮食统购,还是农业税交公粮,都已经成为历史了。其中在2005年取消了农业税,到现在已经有十几年了。那么,为啥早已取消的农业税,又有人说2020年农民又要交了?笔者仔细了解了之后才发现,原来现在的“农业税”并非之前的交公粮。
目前所说的“农业税”,指的是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征收的宅基地超占费。我们知道,农村宅基地有一个要求,即“一户一宅”。对于不符合一户一宅要求的,比如有多处宅基地,或者一处宅基地,但面积超标的,目前各地都已经展开了清查,首先要摸排清楚各家各户的宅基地情况。等摸排结束之后,将会出台具体的整治措施。
而在河南新乡,目前已经有了比较明确的整治方案,即征收宅基地超占费。例如,新乡延津县某乡镇规定,村民家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7平方米,如果超过,视具体面积征收超占费:①超出面积1-50㎡部分,按每年2.5元/㎡计费;②超出面积51-100㎡部分,按每年5元/㎡计费;③超出面积101-200㎡部分,按每年10元/㎡计费;④超出面积201-300㎡部分,按每年20元/㎡计费。
河南新乡的这个规定出台以后,其他地方预计也会陆续跟进,对不符合一户一宅要求的农民征收超占费。不同的可能仅仅在于,各地对于宅基地面积的认定不一样,人多地少的地方,可能宅基地面积标准小一些;而人少地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则稍微大一些。不管哪个标准,以后宅基地面积超标的,大概率都要交钱了。
过去农村人的宅基地一般都比较大,并且还存在继承、同一村集体内部买卖等情况,因此很多人家里都不仅有一处宅基地,不符合一户一宅的要求。这也就意味着,可能不少农民,以后都要交这个宅基地超占费了。这可能就是现在所说的交“农业税”,但显然跟以前的农业税完全不一样,这完全不是一个概念,不应该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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