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小区房屋置换后是否占用学位

家长提问:

您好,我的小孩在成都市锦江区盐道街小学(通桂校区)就读小学, 因家庭需求目前在同一小区进行了房屋置换。目前户口已从旧房迁至新房。有以下两个问题需要咨询,谢谢!

1.小孩入学时用的旧房登记,小孩的学籍是否可以更换到新房上?如何更换?2.旧房准备出售,是否影响到买方小孩就读?会不会占用他的学位?我们学籍更换到新房上,还会不会占用学位?

锦江区教育局回复:

您已把户籍迁到同小区其他房产,可到学校教导处更新信息,信息更新后不影响原房产的学位。建议购房者孩子至少提前一年落户并关注入学当年公告要求。

小升初居住证未满一年

家长提问:

你好请问,我和小孩都是外地户口,一直在成都上班,小孩也在锦江区读小学,2021年读初中,社保在成都已经买了好几年了,但我的居住证今年6月才办到,截止2021.4.20号小升初开始申请日期不到一年,那明年能在锦江区读初中吗?

锦江区教育局回复:

根据《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0〕17 号),流动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入学(以下简称申请人),登陆“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提交入学申请,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3.自申请当年的 5 月 1 日上溯 12 个月,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产证等);

4.自申请当年的 5 月 1 日上溯 12 个月,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由居住证持有人或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锦江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25日

积分入学问题

家长提问:
我今天看了教育局发布的新的入学政策,我小孩四年级了,现在在新都大丰读书,里面提到的关于积分入学,我的社保买的是青羊区的,我住在大丰,社保分是够10分的,居住分现在改为5分了,意思是必须连续住满5年积5分,还是说住满一年就积5分?因为今年8月份我居住证忘了去续,断了一个月。请解答一下,谢谢!

新都区教育局回复:

按照义务教育法及成都市来蓉务工人员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你拟以居住证积分方式申请小孩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具体要求为:提供监护人(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合法有效的居住证,居住满一年的证明以及具体指标达标的居住证积分证明(需同时满足居住指标大于等于5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大于等于10分)。

具体积分能否达标,请以积分窗口审核后结果为准。

此复。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25日

外来务工人员小学入学

家长提问:

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是2020年月4月份在新都买的房子,6月份拿到的房产证,我之前一直在双流居住。工作地在青羊区,2021年小孩要读一年级,我还不满足入户成都的条件,我在12月申请了居住证积分,居住证连续居住年限3年,在新都居住的到明年5月份不足一年,请问我的小孩还能在新都读公立小学吗?望各位领导能回复!谢谢

新都区教育局回复:

按照义务教育法及成都市来蓉人员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你的孩子在户籍暂时无法迁到新都区情况下可以由监护人(非新都户籍)按随迁子女入学方式进行申请。则具体申请方式为:

(1)以居住证积分申请。需申请人(监护人)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合法有效的居住证、居住满一年的证明以及具体达标的居住证积分证明(需同时满足居住指标大于等于5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大于等于10分)。

(2)以合法稳定居住务工材料申请。需申请人(监护人)提供合法有效居住证、居住满一年证明以及在新都区合法从业的相关证明和购买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的证明;

经审核合格后,按随迁子女安置方式予以安置。如暂时不符合条件,可先在户籍地就读或自行选择民办学校就读,待下一年孩子户籍变更至新都区或监护人审核合格后由新都区安置。

此复。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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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市教育局、家长帮成都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