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为规范交通秩序,缓解车辆违停造成的道路拥堵,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及《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6条第6项规定,瑞昌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在赤乌中路肯德基至中国银行路段增设电子警察智能抓拍系统设备,限时即停即走,对停车超时的车辆将依法按照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抓拍处罚。该设备将于2021年1月7日0时起启用,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坚决杜绝车辆乱停乱放不文明行为!

特此通告

瑞昌市公安局交管大队

2021年1月1日

编辑:梁福星 审核:胡华毅 签发:蔡芳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