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

宽城满族自治县公安局

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

其中提到

一王姓女子以感情纠纷为由

开着自己的车猛烈撞击一男子的车

连续撞击三次后

仍未罢休

竟然跑到某学校的校长室内

试图跳楼自杀……

到底怎么回事?一起来看案件详情。

现查明:2020年12月14日10时许,王xx以和张xx有感情纠纷为由,驾驶其本田轿车向张xx停放在宽城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行健楼门口南侧停车区的大众帕萨特轿车撞击。

期间共撞击三次,致使张xx所拥有的大众帕萨特轿车的车身左侧尾部、两侧后视镜、前挡风玻璃损坏。

王xx驾车对张xx的大众帕萨特车撞击后,又前往宽城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行健楼303校长室xx。宽城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工作人员欲将王xx劝离至他处了解情况时,王xx拒不配合,并两次从校长室的窗户处欲跳窗自杀,后被宽城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工作人员及公安民警拦下。

其以上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宽城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的正常办公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有问题、有纠纷

可以心平气和地解决

伤害别人的同时

只会扰乱自身心绪

最后纠纷没解决

反而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冲动是魔鬼”

切勿冲动行事!

注:以上文字信息与图片来源于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感谢各位同仁的努力,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