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襄阳檀溪警方查处一起客车超载违法行为,本该核载19人的车辆,实际载客30人,超员11人,最终,对驾驶员处于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襄阳警方查处一起严重超载违法行为

元旦期间,加大管控力度

元旦期间,檀溪警务平台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强化巡查盘查。1月1日上午9点多钟执勤民警在卧龙镇303省道巡查中发现一辆客车存在超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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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严重超载,神色慌张

在巡查中民警发现,司机看到执勤民警后,神情慌张。经民警检查,本该核载19人的车辆,实际载客30人,超员11人,达到50%以上,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员称,自己对超员的违法行为非常清楚,但自以为春运还没开始,交警不会查这么严,便抱着侥幸心理上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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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交警对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超员载客的危害性,并责令其对超员11人进行安全转运。对客车超员50%的违法行为处于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超员的危害

1影响车辆性能

超员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会增加司机在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使得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

2容易爆胎、失控

超员使轮胎长期超负荷运行,胎内气压和温度均比较高,与地面附着性能下降,非常容易发生爆胎等事故。

3让逃生和抢救变难

特别是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自燃等意外情况时,客车超员给乘客逃生、抢救伤员带来极大困难。

4更易铤而走险

超员客车往往躲避检查,和执勤交警“捉迷藏”,不是超速行驶就是夜间行驶。

5无座乘客最危险

“安全带、座椅、车身”依次为乘客提供安全防护,但是对超员乘客来说,他们没有安全带的防护,后两级防护基本失效。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他们不仅更容易受到伤害,而且受到的伤害更严重。

客车超员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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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抱在父母怀中的婴儿,也属超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罚款100元,记3分,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罚款200元,记6分。同时交通法规中关于”超员“的规定中,并未对乘车人员的身高、体重、年龄等作出规定,而只是规定了“数量”。所以,核载5人的汽车,多出来一个儿童(即使是怀抱在父母怀中的婴儿)也属超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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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记12分,罚款500至2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营运客车超员违法处罚的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达20%的,记6分,罚款200至500元。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员20%以上的,记12分,罚款500至2000元。

民警提醒

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都应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超员超载,不乘坐超员车辆,保障自身安全。乘客一旦发现有超员现象,也应及时向当地的交警部门报案,防止酿成大祸,希望各位驾乘人员一定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去触发这一潜在的“威胁”。

来源:襄阳交通广播动力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