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按照《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沧气领办〔2021〕2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于1月4日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2021年1月4日
黄骅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按照《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沧气领办〔2021〕2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于1月4日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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