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方方)一到年底,企业、单位的年会,以及朋友聚会、应酬就多了起来。加上天气转冷,很多驾驶员会忍不住喝上一两口。但你可要注意了,别以为前一晚喝了酒,睡一觉起来就不算酒驾了,一不小心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太仓交警沙溪中队接到一起110报警,当天早上7时30分左右,在太仓市区白云路、沙溪人民医院旁边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但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报警人李某驾驶白色轿车沿白云路由北向南行驶过程中,不慎与他旁边的一辆红色轿车发生了碰擦。
事故发生后,红色轿车驾驶人并没有停下车,等待交警过来处理,而是直接开走了。李某见状急忙开车追赶,并在下个路口将红色轿车拦停。随后,民警对两人进行了例行的酒精呼吸测试。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李某的酒精快速检测结果显示他曾经喝过酒!
面对这一结果,李某立即否认,表示一大早不可能喝酒。民警让李某喝水漱口后,再次对李某进行酒精呼吸测试,然而呼吸测试仪依然显示,李某体内的酒精含量超过正常值。李某这时才反应过来,称前一天晚上和朋友聚会多喝了几杯,未承想次日早晨还是“酒驾”。后经血液检测,李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51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由于李某曾在2018年6月份因为酒驾已被交警部门查处过,所以他的行为属于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李某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以内罚款和10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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