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河南省郑州市,男子巩某某醉酒后“耍酒疯”,无故用刀扎伤朋友,又将复婚妻子张某扎成重伤,后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2021年从法院获悉,巩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死者父母作出赔偿。
巩某某,男,1980年出生于河南省临颍县,因涉嫌故意伤害,被郑州市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
法院审理此案查明,巩某某与张某是夫妻,二人于2007年结婚,育有一女,2010年离婚,后又复婚,又育有一子。
案发当晚,巩某某与张某及子女参加朋友孩子的满月宴,席间巩某某饮用了白酒,当晚22点24分左右,巩某某被一同参加宴席的好友韦某开车送回家,22点41分左右,张某带子女骑电动车回到该小区,随后几人上楼。
韦某将巩某某扶到卧室内休息后,与张某在客厅说话。晚上11点左右,巩某某从卧室走出到厨房内拿出一把水果刀,无故朝在客厅内的韦某左胸部刺了一刀,韦某受伤后躲到其他房间内,巩某某又朝张某身上连刺数刀,造成张某身体多处受伤,后张某带领子女乘电梯下到一楼,向一楼邻居求救,后一楼邻居报警,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后将张某、韦某送往医院救治,民警随后在现场将巩某某抓获。
事后经法医鉴定,张某多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胃、肠破裂程度均构成重伤二级,韦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事发一个月后,张某经医院救治无效后死亡。
巩某某大女儿回忆说,案发当晚,她和母亲张某及弟弟一起参加父母朋友孩子的满月宴,父亲巩某某是自己去的,饭后她和母亲及弟弟骑电动车回家,到家楼下时看到其父亲在楼下等着,已经喝多了,是朋友韦某开车送他回来的,一起到家中后,其母亲和韦某将其父亲扶到卧室就让其和弟弟回房间休息,后其听到父亲从卧室出来大喊大叫和摔东西、砸门的声音,因其知道父亲以前喝多会耍酒疯,就没有出来,几分钟后,她又听到母亲大喊大叫,出来看到父亲右手拿着一把水果刀和其母亲撕打在一起,后来父亲拿刀在其母亲肚子处划了一刀,她就上前推了父亲一下,母亲用手捂着肚子和她一起出去坐电梯到一楼,她敲开103的房门,并让开门的男子拨打了110和120,医生来后给母亲包扎了伤口拉到医院,警察来后,韦某从楼上下来,其看见他胸部流血,随后警察让其先到派出所。
之前父亲喝多酒后与母亲有时候会吵架,有时候会打架,其中有一次,韦某等父亲的两个朋友喝完酒将父亲送回家,母亲让这两个人晚点走,担心父亲装睡起来拿刀,其父亲听到后就起来了,其母亲就让韦某两个人去拦着,别让他拿刀。
巩某某被捕后供述,他与张某2007年结婚,育有一个女儿,2010年因家庭琐事离婚,过了两年两人又复婚,又生育一儿子,其和张某夫妻感情不错,其平时在外打零工,张某在银基给别人卖衣服,2019年两人借钱在钱塘衣城开了一家服装店。当晚,他们一家四口去交通路苏园饭店参加朋友儿子的满月宴,他和男老乡坐在一桌,张某带着两个孩子和其他女士一桌,吃饭时他喝了有三四两白酒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酒醒后发现自己在派出所,身上都是血迹,中间所有发生的事情其都不清楚。
巩某某并且表示,他和张某之间没有大的矛盾,都是一些孩子教育、做生意时的意见不统一等小矛盾,因为这些争吵过,但没有打过架。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巩某某酒后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巩某某在本案发生前曾有过醉酒后“耍酒疯”的行为,本案的发生又系其醉酒后所致。根据法律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其对自己的行为完全不知道,但不能因此对其从轻处罚。巩某某当庭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判决,巩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死者父母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50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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