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是法治兴化建设的践行者和排头兵,用良知叩问公平,以勇气战胜邪恶。他们胸藏浩然正气,面对诱惑,岿然不动;他们手握法律利剑,伸张正义,所向披靡。用责任磨砺,用使命淬火,锻造忠诚和勇气之盾,筑起一方平安的钢铁长城。践行法治理念,彰显法治力量。秉公断案,不乏侠骨柔肠;铁面执法,洞悉人情冷暖,用爱的力量彰显了法律的尊严。他们让平安演绎真实的故事,让法治扮靓有爱的小城。

卢巧兰,女,196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垛镇人大主席、政法委员。

她积极当好残疾群众“贴心人”,通过资源整合,创新开设“工疗室”“综合培训室”等10大功能科室,并与卫生院建立转介机制,就近为残疾人提供“筛查、服务、训练、适配、支持、转介”等多方位的康复服务。她争当创新治理“排头兵”,积极打造“四个一”,即为民服务一窗口、基层治理一网格、综合执法一队伍、指挥调试一中心,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在全市率先创建“双中心示范”,积极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规范化、达标化。她积极当好信访维稳“勤务员”。2020年,受理镇村两级矛盾纠纷131起,调解成功率100%;受理信访件15件,办结率100%;指导办理刑事案件、社会治安案件若干起,抓好特殊人群管控,为全镇创造了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分管的工作分别获评兴化市信访维稳工作先进乡镇和2020年第二、三季度流动红旗乡镇等荣誉称号。

连续3年被市人大评为先进个人,2019年被市委组织部评为优秀公务员,荣获泰州市爱心形象大使称号。

刘爱民,男,1965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兴化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自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共审结各类案件3625件,历年来办案质效均在法院名列前茅。他克服工作条件简陋、生活条件艰苦、夫妻长期分居两地等实际困难,长期扎根基层,勤勤恳恳工作,踏踏实实做人,在平凡的工作中践行一名共产党人的本色。组织开展“涉农纠纷化解月”专项行动,他多次携卷下乡,以“边聊边调”的拉家常式方式讲事实、摆道理、说法律,分别与原、被告进行调解,将多起矛盾激化的涉农案件化解在基层,通过巡回审理、就地办案,让群众“零距离”参与司法、见证司法,切实感受司法温度。他将公正司法贯彻于司法办案的全过程,坚持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平等对待每一名当事人,既做到裁判结果公正,还确保裁判程序公正,以司法实践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先后荣获兴化市法院“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调解能手”“办案标兵”“优秀共产党员”以及兴化市“人民满意十佳政法干警 ”等荣誉称号。

万红山,男,1977年1月生,中共党员,垛田派出所副所长。

他是正直不阿的公安民警,也是果断勇敢的救火英雄;他是经验老到的调解高手,也是足智多谋的犯罪克星;他是深入基层的调查巡逻员,也是乐于助人的好心人……只要群众需要他,他就不会袖手旁观。工作18年以来,他共计主办和协办各类刑事、行政案件6000余起,调解各类纠纷数千起,移送起诉540余人。垛田派出所2018年、2019年打处绩效成绩均居兴化市局同类派出所第一,仅2018年以来他侦办和协办各类案件1200余起,移送起诉92人,为人民群众挽回损失200多万。

先后被表彰为“平安创建先进个人”“优秀人民警察”“执法先进个人”,获兴化市人民政府嘉奖,被泰州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

魏江,男,1979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公安局治安大队二中队指导员。

根据省、市和上级公安机关系列决策部署,他牵头我市警网融合工作,创新工作方法,以“三个着力”加强“平安前哨”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我市初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组织全市165名社区民警和1575名网格员进行标准地址海量数据核查,相关工作的签收率和审核率每月都保持百分百。指导市开发区开创“警网融合345”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成为泰州地区首个镇级警网融合示范点。负责牵头市公安局“平安建设”工作,保持了全市社会大局的稳定。今年疫情期间,张郭镇出现我市唯一一例新冠患者,他无畏逆行,第一时间赶赴张郭镇参加密接人员排查,为疫情防控作出重要贡献。在泰州地区率先打造“守护平安 警民同巡”群防群治工作品牌,推动我市成立了泰州首支“平安志愿者总队”,将专业力量、辅助力量与群众力量全面融合,构建了一支“专业、精干、高效”的巡逻队伍。今年,兴化市局在省厅对县级市社会治安满意度测评结果通报中,公安局取得苏中、苏北地区第一名的好成绩。

2014年经兴化市人民政府批准记三等功一次,多次被评为“优秀人民警察”“先进工作者”,在“刑事勘察比武竞赛”“法律业务技能比武竞赛”“警体运动会比赛”等竞赛中获奖。

顾成卉,女,1993年3月生,中共党员,兴化市司法局女子执法中队干警、陈堡司法所副所长。

她求真务实、勇于担当,积极调解矛盾纠纷,志做群众“连心桥”。今年以来,她参与调解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6余起,调解成功率超98%,且无因调解不及时、方法不得当、引用法律条文不正确等导致矛盾激化或民转刑事件的发生。她做好特殊人群监管,志做和谐“守护者”。近年来,陈堡镇均实现了矫正对象违法犯罪“零目标”,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她致力普法宣传,志做法治“宣传员”,创新普法载体,大力打造乡村法治文化宣传阵地,率先引入法治720VR体验设备,规范管理“法润民生”微信群,积极组建法治宣传志愿小分队,充分发挥村“法律明白人”“学法守法中心户”“法治大讲堂”等普法学法组织作用,利用小品、快板、诗朗诵、拍视频等文艺形式,结合政策法规,融入本地元素,贴合工作要求、群众需求定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进乡村、进单位、进企业等活动,力求让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看得见、听得懂、用得上”。

周英豪,男,1977年7月生,中共党员,兴化市司法局法治宣传科科长,《豪哥说法》普法栏目节目主持人。

他立足本职工作,刻苦钻研工作方法,不断开拓创新。注重整合各方资源,调动各方力量,把法治宣传和法治文化贯穿、渗透到各项司法和行政执法活动中。先后举办“绿色生活 法治同行”“致敬国旗 尊崇宪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送法进景区”“送法进工地”“送法进社区”等法治主题文艺演出30多场。作为《豪哥说法》动漫旬播普法栏目主持人原型,他以“全民普法推动法治兴化进程”为理念,以“普法宣传,服务发展、服务百姓”为宗旨,通过讲法评案,全力打造“兴化人的法治大餐”。疫情爆发以来,《豪哥说法》第一时间拉响全市疫情防控警报,开通《豪哥说法》专用宣传车,用他的小喇叭把党中央依法防控的声音和防疫健康知识、法律知识传递到千家万户;联合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系列“暖企行动”,释法答疑,温馨提醒企业家、企业主严守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底线”,依法有序复工复产;牵头组织开展“心连心,战疫情”驰援黄石、驰援海外系列活动,捐款捐物,将情谊传递到海内外,有效彰显了法宣的影响力,用“舌尖和步伐”奏响司法行政最强音。

荣获江苏省司法厅2019年度优秀宣传工作者称号。

徐纯,男,197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兴化市委政法委综治督导科科长。

2019年5月,他转岗市委政法委综治督导科,主抓社会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在本职岗位上,他勤于学习、刻苦钻研,破解平安难题,创新“一天一块钱,平安保一年”“防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工作机制”等社会治理项目,全面提升了我市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已为兴化市490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每日上门服务,解决了免费救治、困难救助和肇事肇祸风险防控等问题,项目在泰州地区得到大力推广,被泰州市政府列入十二月为民办事,谋幸福,十大民生行动项目,并进行评审,中国网、江苏法制报等媒体相继报道。

袁冠嵩,男,1988年1月出生,中共预备党员,兴化市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信息科副科长。

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勇于担当。疫情防控期间,他大年初三回到岗位,收集并编撰70余篇政法干警、网格员典型抗疫事迹在“兴化政法”等媒体进行宣传,多篇宣传文章被江苏长安网、“江苏政法”“泰州政法”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报道。通过典型示范作用,让抗击疫情的正能量及时发声,引导更多的人参与到防控工作中来;日常运营“兴化政法”微信公众号,粉丝量从年初的457人上涨到1.4万人,同时围绕社会治理、平安法治建设、扫黑除恶、队伍建设等政法重点工作在“兴化政法”微信公众号编发437篇文章,把身边执法办案、政法英模、见义勇为、凡人小善的故事向社会公众宣传,全面展示新时代兴化政法人敢于拼搏的精神;组织做好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活动,开展“四个一”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被《江苏法制报》报道,全市各乡镇(街道)、平安建设成员单位利用电子屏、横幅等,在全市范围营造平安建设氛围;组织“守护平安 警民同巡”巡逻活动和“守护兴化平安 警民同心同行”主题征文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组织政法系统向省、泰州政法委报送新媒体信息(中国长安网采用1篇、江苏长安网采用40篇、江苏政法微信公众号采用18篇、江苏政法微博采用43条、江苏政法抖音号采用8条)。

陈云程,男,197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兴化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他作为刑事检察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并成功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我市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取得诉判一致的良好效果。近年来,他认真履行刑事检察职责,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理黑恶势力贯常实施的九类犯罪120余件、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7件、恶势力犯罪案件10余件,均取得被告人认罪服判的良好效果。结合办案实际,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制订扫黑除恶“打财断血”长效机制,形成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经济土壤的合力。近年来,在办理两起群体性事件引发的犯罪案件中,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社会、政治效果。

先后被评为兴化市检察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兴化市禁毒工作先进个人、兴化市优秀共产党员、泰州市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等。

来源:兴化发布

希望

2020“最美法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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