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份,全州县公安局接到上级通报,获悉辖区有人利用银行卡为从事网络犯罪活动提供资金结算,银行流水从数十万到数百万不等,行为已涉嫌犯罪。接到该通报后,县局党委高度重视,副县长、公安局长侯中华迅速指令县局反诈中心联合刑侦、WA大队全力对该线索展开调查。经过数日缜密侦查,最终锁定全州县全州镇的杨某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12月29日下午,办案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在全州县凤凰山路将嫌疑人杨某顺利抓获。

2021年1月4日下午,办案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赶赴全州县新糖平高速路口附近将该案“上线”唐某抓获。

杨某和唐某到案后,分别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民警的宣传教育下,两人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经查,2020年10月份,唐某在某网站注册填写了找工作的信息,不久后便有一名陌生人通过QQ加唐某为好友,问唐某是否想兼职赚“外快”,唐某考虑到自己收入有限,如果能兼职赚点“外快”也是何乐而不为的事,于是就向对方进一步了解如何兼职。对方称需要先下载一个软件,然后再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对方会不定期将钱转入到银行卡,唐某收到钱后,则要按照对方的要求转到指定账户,俗称“刷流水”,然后对方会按照千分之二的比例付给唐某好处费。仅过了一个月时间,对方先后往唐某银行卡转入38万元,唐某则按照对方要求将这38万元转入了指定账户,不久后唐某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除此之外,唐某还将此赚“外快”的方法告诉了自己的朋友杨某,让杨某提供自己的银行卡给其以同样的方法“刷流水”,在短短三天时间,杨某的银行卡流水高达200多万元。到最后,不仅两人的银行卡因涉嫌从事非法活动被冻结,之前对方承诺的千分之二好处费也一份没捞到,自己却因此进了班房,真是得不偿失。目前,两人均因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任何一宗电信网络诈骗,都离不开信息流(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洗脑)和资金流(通过银行卡、第三方支付等转账)两个要素,而信息流和资金流最重要的载体就是手机卡和银行卡。因此,开展“断卡”行动,是从源头上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的重要举措。

“断卡”行动断的是哪些卡?

在手机卡方面,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

在银行卡方面,既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断卡”行动我们每个人要做什么?

我们建议,请身份证有遗失经历、前期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市民朋友,一定要抽空去查询一下,看看自己的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并及时处理。一旦“断卡”行动完全实施,按照现在的规定,一张卡涉案,名下所有卡或者业务都可能被暂停,将会对生活造成很大影响。

特别提醒广大群众尤其是大中专学生,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绝对不能出租、出售、出借或者购买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否则,不仅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会在个人征信上留有污点,影响贷款等,还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追究刑事责任。

严厉打击非法开办贩卖手机卡银行卡

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文字:时俊超

▌图片:反诈中心、城北派出所、伍艳妮

▌编辑:时俊超

▌审核:廖巍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