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能够用钱解决的事,都不是事。”
当下,我军军事体制变革,军人的任务属性也随之有了新的挑战,当然,涉及到军人的地位和权益保障也有了,立法的权重。
在《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草案)》第十七条,涉及到军人的工资待遇,有三点明确:
①军官和军士实行工资制度,义务兵和军队院校供给制学员实行供给制生活待遇;
②国家建立相对独立、特色鲜明、具有比较优势的军人工资制度。军人按照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③国家建立军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军人工资待遇的结构、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总得来说,军人的“钱袋子”机制,有了立法。
军人工资的增长模式,将迎来立法的时代。
以往军人工资增长间隔时间不定,涨幅也或高或低。“两年一小涨,四年一大涨”或许要成为过去了。
在条文涉及到军人工资待遇时,注意到“十二字”---
相对独立。
特色鲜明。
比较优势。
也是集中体现了军人工资正常增长的特点,在当下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下,低频率的增长难以匹配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
而这次,军人所期盼的薪资增长将正式写入法律,形成明确的机制,以匹配新时代广大官兵所盼所想,提高军人工资待遇是增强部队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举措,对于吸引高素质人才献身国防具有重要意义。
军人工资正常增长,也有几个亮点:
职业性。军人的工资因其职业,是有别于地方工资体系,单从军人的工资结构就可以明了:基本工资(军衔+军龄),军人职业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性津贴,房租补贴,物业服务补贴。
从工资单上就可以看出,也有高低之分,比如占大头的是军衔工资、生活性津贴,但是体量总体来说比较小,特别是军龄工资系数比较低,涨幅比较慢,体现不出军龄与职业成正比关系。而涉及到补贴,都是建立在“随调随改”的状态下,具有不稳定性。
准确来说,基本工资是维系军人工资结构体系的权重,提高军人工资,单靠一些津贴、补贴是比较单一的,职业性持有。
特色性。依据军人工资结构而来,地方上涨工资都是依据市场经济能力,甚至会因物价、金价、房价等辅助因素而定,当然最主要的是生活经济能力低下与市场经济竞争的压力闭环所致,企业事业单位也要面临人才与市场的双重后置,提高工资待遇,有利于良性循环。
而军人工资是国家以货币形式定期给予军人的一种劳动报酬,是军人物质、文化生活保障的主要来源,是军人生活待遇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军人工资在历史上曾使用过军人薪饷、军人薪资、军人工薪军人薪水、军人薪金等名称。
优势性。军人工资结构体系,未来的方向是要与地方公务员工资持平,甚至会高于公务员,当然现阶段还需要进一步调整军人的工资结构,优势性也要体现荣誉性,特别是涉及到住房公积金提取,也要与地方系统同步。
军人工资正常增长与定期增长,体现在哪里?
现行的军人工资增长模式虽经多次调整,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已经越来越多地暴露出其存在的种种弊端,建立一套基于经济发展的军人工资增长制度,是形势发展的需要。
我国已建立的军人工资增长机制包括正常增资机制和定期调资机制。改革完善军人工资自然增资机制,健全基本工资正常增资机制,比如:
通过科学规范津贴补贴项目体系
合理确定津贴补贴水平标准
制定差异化的津贴补贴标准
进一步完善津贴补贴自然增资机制,是官兵所需,也是逐步完善军人工资结构体系的具体体现。
当然,正常增长军人工资,在笔者看来是依据市场经济基础决定的,比如,地方公务员涨工资,物价上涨等因素,也会牵扯到军人的生活水平,如果地方公务员涨了而军人工资持久不涨,也会导致军队与地方在发展人力与保障上矛盾激化,更不利于我国国民生产总值的提升。
而定期增长军人工资,会涉及到军人体制内的工资结构,比如,军人生活性津贴,物业补贴,都是在一定条件下定期增长的。特别是当军人工资待遇纳入到国防建设白皮书中,有一组数据值得参考---
中国军费开支少,上升空间巨大。近10年来,我国军费占GDP比重平均1.33%,大大低于2.6%的世界平均水平。2020年,我国国防费仅相当于美国的35%;国民人均国防费相当于美国的1/18、日本的1/4;军人人均国防费是美国的14.34%,日本的35.78%。
国防经费的支撑,是整体上的平衡,涉及到军人的工资待遇,也会形成定期增长的模式。
总之,人所奋斗的一切,皆与他们所追求的利益有关。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价值观总体上虽然不能说是越来越功利,但起码是倾向于越来越实用的。
三流的待遇,二流的人才,是很难成就一流的事业的。军队要想发展,离不开对人才的吸引;而要想留住人才,则职业发展空间和工资待遇上都要具有稳步增长的预期。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