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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芦山水利局

按照《四川省水利厅 四川省发改委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水函〔2019〕329号)工作要求,结合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细则>的通知》(川水函〔2020〕1361号)文件精神,我县有斜岩山电站等6家小水电因未能按期完成清理整改工作任务,于2020年11月由整改类小水电调整为立即退出类小水电。6家调整为立即退出类的小水电已于2020年12月按退出要求完成退出工作,经县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致现场复核验收,符合退出类电站验收销号条件。现将立即退出类的6家水电站名单公示如下。

斜岩山电站、和平一级站、和平二级站、麻柳湾电站、石凤电站、宝盛鱼泉电站。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芦山县水利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1月7日至1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芦山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835-6523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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