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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整理 | 未名研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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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和《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以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旅游局等10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前期开展研学活动的相关经验,制定北仑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施细则
一、研学旅行对象

全区各中小学四年级至高三年级

二、研学旅行线路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教育局、文广旅体局等部门跨区域合作和资源共享,以研学旅行营地为核心、周边基地为辐射圈的研学旅行基地群建设,打造辐射式研学线路,为学校开展研学旅行提供菜单式服务。现推荐以下研学主题(第一版)供参考。

三、研学旅行课程

研学旅行课程分为三大类。

一是区域研学旅行课程。区教育局会同区文广旅体局等有关部门和研学营地、基地,设计区域性的研学旅行课程,供学校使用,学校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修订。

二是校本研学旅行课程。各中小学根据学校实际和学生的需求自行设计研学线路,结合《关于进一步增强北仑区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学校确保有一次以上以劳作为主要形式的研学活动。设计研学旅行课程需要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国家课程中的相关内容统筹,同时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确保与学校课程有机融合。

三是亲子研学旅行课程。利用家庭旅行的多样性与灵活性,鼓励学生家庭利用寒暑假和节假日开展有计划性的研学活动。

四、研学旅行时间

原则上每学年安排1-2次研学旅行活动,小学四到六年级学生每学年3-4天、初高中一二年级学生每学年4-6天、初高中三年级学生各校视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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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研学旅行的评价

针对研学旅行的效果,建立有效的双边评价机制。一方面学校把师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进行科学有效的评价,作为学校综合考核体系的重要内容。建议各校可以对教师在研学过程中的情感态度、积极性、参与情况等进行分层评价,并作为考核项列入教师年度综合评价;重视活动成果的评比,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研学活动,对表现优异的同学进行表彰,评比优秀者列入学生成长记录袋中,其结果列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中;研学结束后,教育局通过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听取研学参加单位对研学基地的评价,进一步完善研学基地的服务品质,同时区教育局将协同区文广旅体局对各基地(营地)进行复评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基地(营地)进行摘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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