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研究,决定将100个“‘丽水之干’模范集体”和190名“‘丽水之干’先锋人物”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1月8日起到1月13日止。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方式:丽水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市行政中心大楼1521室,邮编:323000,举报电话:0578—12380,举报网站:www.zjls12380.gov.cn。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2021年1月8日
“‘丽水之干’模范集体”拟表彰对象公示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丽水之干’先锋人物”拟表彰对象公示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来源:绿谷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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