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智能手机的普及,每个人都能随时随地连上网络。有不少人就喜欢在网上交友,与天南海北的人聊天,甚至进行线下见面。然而,线下见面一定要保持警惕,避免被一些不法分子伤害。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柳江法院,对一起抢劫案进行宣判,而该案件的起因,还得从网友线下见面说起。

1月6日, 从裁判文书网获悉,柳州男子邱某通过社交软件认识了杭州女子小晴(化名),2人聊天一段时间后就约定好线下见面。8月14日,小晴根据邱某的指示来到了柳州柳江区某酒店。见面后,2人约定一同外出游玩却因费用问题产生了争执。原来,之前邱某曾以支付2人游玩的所有费用为借口,将小晴从杭州骗过来。

发生争执后,邱某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辣椒水喷射小晴的眼睛,并强行脱掉小晴的衣服拍下裸照。做完这一切后,邱某以裸照相威胁,将小晴手机里的1700元转给自己,随后邱某离开酒店。小晴报警后,警方很快将邱某抓获。经法院审理,邱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此外还需归还小晴的1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