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安全出行、控制聚集、加强个人防护等疫情防控事项的公告
〔2021〕第1号
当前,境外疫情爆发增长态势仍在持续,国内多地出现多点散发及局部聚集性疫情,全国有64个乡镇、街道及小区划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重点人员不断从疫区疫点抵返我市,特别是随着节假日、春运临近,人、物流动聚集越来越频繁,全市疫情输入传播风险不断增大。为进一步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安全出行、控制聚集、加强个人防护等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减少人员流动,倡导市民合理安排出行
(一)倡导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出行,如确需外出,要注意查询目的地的疫情风险等级,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要避免前往境外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确有特殊原因前往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在出行前向所在社区(村屯)登记、所在单位报备。春节期间,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所在市地、省外非风险地区抵返双人员,按我市相关管控措施执行,拒不执行相关管控措施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在本地过节,倡导职工本地过节,减少人员流动和旅途风险。
(三)医务人员、教师、中小学生、幼托儿童等特殊人群非必要不得离双。大中专院校要错峰放假,分批有序组织人员放假离校、开学返校。建议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妇等人群不安排出行活动,尽可能不与陌生人、有外地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接触。
二、减少人员聚集,加强重点场所疫情防控
(一)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从严控制聚集性活动,必须举办的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同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医疗救治与疫情防控组和社会稳控组备案、审批。各单位原则上不举办大型年会、培训、团拜、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非必要不参加外地举办的各类活动;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要控制在10人以内。组织或承办聚集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承担主体责任,凡擅自举办聚集性活动的,将依法依规追究举办者和相关场所经营者的责任;对因人员聚集造成疫情输入和扩散的,将依法依规严查重处。
(二)各类商业机构不得举办线下大型展销、促销等各类活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场所要限制瞬时客流量,推荐顾客自助购物结算,缩短排队等候时间。对场所内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要做好清洁消毒,保持室内通风换气,设置“一米线”,督促要求服务人员、顾客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或行程码,保持安全距离。
(三)火车站、汽车客运站要严格执行进出场站旅客“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行程码”通行制度,加强客流班次调控,减少等待排队时间,切实降低人员密度。旅客要履行公民责任和义务,配合交通场站工作人员做好防疫工作。
(四)KTV、酒吧、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及电影院、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密闭场所落实预约限流等措施,人流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要做好入住人员的实名登记、测量体温及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发现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和体温超过37.3℃人员,立即按程序报告。各类医院、诊所、药店要对就诊人员购买退热止咳药品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和测温,如发现体温超过37.3℃人员,立即按程序报告。养老机构、福利院、监管机构等特殊场所要落实封闭管理,严格探视制度。
(五)所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扫码测温、“一米线”、通风消毒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每日进行清洁消毒,做好垃圾处理。
三、做好个人防护,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风险
(一)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生活习惯。随身备用防护口罩,在公共场所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在封闭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封闭电梯内以及乘坐飞机、火车或公共汽车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避免非必要的进食,尽量减少接触公共物品。在人群聚集场所要自觉与他人保持1米社交距离,避免拥挤。
(二)节日期间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聚餐时要使用“公勺公筷”,倡导“分餐制”,做好个人防护。
(三)尽量避免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客人特别是身体健康状况不明的客人来访。如不可避免,需问明客人是否已按防控要求执行了隔离制度并已解除隔离,接待场所要及时通风并对室内相关物体表面进行消毒。
(四)落实人、物同防要求,购买冷链食品时一定要到正规商家购买,选购、烹调时应做好自我防护,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冷链食品。
(五)查收快递、货物时要戴塑胶手套或一次性手套;用75%的酒精或含氯消毒液等擦拭消毒;处理快递包装后要及时使用流动水加肥皂、洗手液或免洗消毒液洗手(酒精为易燃物品,切勿进行大面积喷洒消毒)。
(六)密切关注官方信息,不信谣、不传谣,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社区工作人员、医务人员查访。
(七)落实自我防控责任,预防是最经济最有效的健康策略,每个人都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只有人人参与防控,才能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自我健康状况,一旦出现身体不适,不要参加聚集性活动,及时就医并主动将本人的接触史、旅行史告知医生。
双鸭山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9日
哈市疾控中心发布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提醒
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提醒,疫情期间,如何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乘坐公交车、地铁时
(一)自觉有发热等呼吸道症状时,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
(三)优先采用线上或扫码等非接触方式购票或付费。
(四)乘车期间,保持手卫生,尽量少碰触扶手、扶杆、车门、厕所门及把手等,触摸后不要用手直接接触口、眼、鼻。乘车时可佩戴手套并避免直接接触扶手等传染风险高的部位。乘车后请及时用肥皂或洗手液洗手,也可以随身携带免洗洗手液或消毒湿巾清洁手部。
(五)打喷嚏时用手肘或纸巾遮掩。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垃圾箱内。
(六)不要在乘坐过程中进食或饮水,以免增加感染的风险。
(七)保持与他人1米以上安全距离,避免人群聚集。尽量分散开坐或站立,相互间隔出空间,如果当班车次人多,可以选择等待下一趟车。
(八)在外界气温、行驶速度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开窗通风,避免密闭空间和长时间空气不流通。
(九)及时消毒乘车过程中使用过的物品。如果乘车过程中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下车后可用酒精棉片或者消毒湿巾擦拭。
(十)如条件允许,选择错峰出行。
(十一)妥善保留旅行票据信息,以备查询。
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时
除了要注意戴口罩、保持手部卫生、乘坐时勿进食等事项外,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还要注意以下防护方法。
(一)尽量选择后排落座,与驾驶员保持一定的距离,不触摸车上用品。
(二)在外界气温、行驶速度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开窗通风。如果使用空调,不要选择内循环模式。
(三)尽量不选择拼车,避免车内人员集中,增加感染风险。
(四)优先选择非接触扫码方式付费。
(五)下车后及时洗手,或使用手免洗消毒剂进行手部清洁。
鸡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示!附详细行程轨迹信息
广大鸡西市民:
2021年1月8日0时至24时,沈阳市新增3例确诊病例;大连市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河北省新增14例确诊病例、16例无症状感染者。
一、沈阳市新增确诊病例情况
确诊病例1:李某某,男,71岁,退休人员;现住址为沈阳市皇姑区涟水街道涟水小区,与2020年12月27日报告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王某某为夫妻关系,2人共同居住。
2020年12月21日8时20分从家步行至谱康医院;10时步行返家;18时到家附近散步,后步行返家未外出。
2020年12月22日8时20分从家步行至谱康医院;10时步行返家;16时30分步行至重工北街昆山西路附近,后步行回家未外出。
2020年12月23日8时20分从家步行至谱康医院输液,当日从医院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确诊病例2:孙某某,女,50岁,现住址为皇姑区明廉路亿海阳光二期,在谱康医院旁亿海阳光二期底商运杰便利店(佐客超市)从事收银工作,与2021年1月1日报告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张某为夫妻关系,2人共同居住在便利店。
2020年12月21日至22日在便利店内未外出。
2020年12月23日14时步行至明廉大厅附近的2元百货超市、2元日杂自选店、服饰319店、旺鑫胜水果超市。
2020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在便利店内未外出。
2020年12月31日14时30分步行至向工小学进行全民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步行返回佐客超市;17时35分乘私家车至于洪区白山路金沙美丽岛小区,当日未离开。
2021年1月1日实施集中隔离。
确诊病例3:崔某某,男,73岁,退休人员,现住址为沈阳市皇姑区苍山路明廉街道明北社区。
2020年12月24日8时步行至向工早市;8时30分步行至富昌隆大药房;8时43分步行至苍山路天德堂大药房。
2020年12月25日8时30分步行至向工早市;9时步行至向工街明廉路公交站乘坐175路公交车至中海寰宇天下塔湾西站下车,步行至工商银行塔湾街支行自动取款机处取钱,后步行至中海寰宇天下塔湾西公交站乘坐175路公交车至飞跃实验中学站下车。
2020年12月26日8时在飞跃实验中学公交站乘坐175路公交车至中海寰宇天下塔湾西站,步行前往工商银行塔湾街支行自动取款机处取钱,后乘175路公交车原路线返回,返家未外出。
2020年12月27日13时30分步行至明廉派出所;14时30分回家后未外出。
2020年12月28日凌晨2时40分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河北省新增确诊病例情况(石家庄市)
确诊病例1:男,32岁,现住石家庄市裕华区天海誉天下小区A区。2020年12月21日至25日每日自驾车到某公司上班;12月26日下午自驾车到北国奥特莱斯商场购物就餐;12月27至12月30日居家无外出;12月31日下午乘私家车至富强大街伯爵宫皇家婚礼会馆参加婚礼彩排(彩排人员中婚庆公司1名工作人员为1月6日第39号确诊病例),晚上乘私家车至家附近哈老太太饭店就餐后返回家中;2021年1月1日租婚庆公司婚车到仓兴街盛邦花园六区接新娘后在伯爵宫皇家婚礼会馆举办婚礼,下午返回家中未外出;1月2日中午自驾车至建设大街西美酒店包间就餐,下午15:30乘私家车到勒泰A座归还婚纱后返回家中;1月3日中午自驾车到神州七星酒店就餐后返回家中;1月4日晚上自驾车到翟营大街信誉楼超市购物后返回家中;1月5日中午自驾车到神州七星酒店取餐后回盛邦花园六区岳父家就餐后返回家中,当日出现嗓子发干不适症状;1月6日晚上出现发热症状;1月7日自驾车到河北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进行隔离医学观察;1月8日核酸检测呈阳性,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河北省胸科医院,核酸复核呈阳性,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2:女,15岁,藁城区增村镇小果庄村人。村内某校学生(为1月4日第5号确诊病例的孙女)。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在校学习并住宿;12月26日至12月27日居家无外出;12月28日至12月31日在校学习并住宿,期间12月29日出现感冒症状;12月31日下午放学后步行回家;2021年1月1日至1月4日居家无外出;1月5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1月6日核酸复核结果呈阳性;1月7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河北省胸科医院;1月8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3:女,52岁,藁城区增村镇南桥寨村人。2020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在本村活动无外出;12月27日乘私家车送其母亲到藁城区人民医院就诊,当天返回;12月28至12月31日在本村活动无外出;2021年1月1日出现干咳症状,1月1日至1月3日在藁城区人民医院护理住院的母亲,1月4日上午乘私家车返回家中;1月5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当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藁城区指定宾馆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月6日核酸复核呈阳性;1月7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河北省胸科医院;1月8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4:女,70岁,藁城区增村镇小果庄村人。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1月3日在本村活动无外出;1月4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1月5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藁城区指定宾馆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咳嗽、胸痛等症状;1月7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河北省胸科医院;1月8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5:男,68岁,现住鹿泉区上庄镇观峰嘉邸小区。2020年12月20日至12月31日居家无外出;2021年1月1日中午与藁城区小果庄村亲戚到上庄商业广场用餐;1月2日自驾到小果庄村,并到增村镇卫生院探望病人,下午返回家中;1月3日上午自驾车到家附近的国大超市购物,后自驾车到藁城区增村镇卫生院探望病人;1月4日居家隔离;1月5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1月6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藁城区指定宾馆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月7日出现发热症状,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当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河北省胸科医院;1月8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6:女,58岁,藁城区增村镇杨马村人。2020年12月20日乘私家车到增村镇城元村接母亲,并送至增村镇卫生院住院治疗;12月21日至12月23日居家无外出;12月24日至27日在增村镇卫生院陪护病人,期间12月25日到增村镇小果庄村买药;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1日居家无外出;1月2日乘私家车送母亲回城元村,下午乘私家车到灵寿县西孙楼村办事;1月3日至1月7日在本村活动无外出;1月8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河北省胸科医院,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7:女,3岁,藁城区增村镇小果庄村人。为2021年1月6日第38号确诊病例的女儿。2020年12月20日至2021年1月7日在本村活动无外出;1月8日核酸检测呈阳性,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河北省胸科医院,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8:女,33岁,现住石家庄市桥西区白金公寓。2020年12月28日至12月30日到华润万象城工作;12月31日下午自驾车到正定县某中学接女儿,晚上自驾车到藁城区增村镇刘家佐村母亲家;2021年1月1日自驾车到华润万象城工作,晚上返回住处;1月2日自驾车到藁城区增村镇小果庄村办事,后自驾车到新乐市信誉楼商场超市购物,傍晚自驾车回母亲家;1月3日至1月5日居家隔离;1月6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当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月7日核酸复核结果呈阳性;1月8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河北省胸科医院,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9:男,32岁,藁城区增村镇东桥寨村人。2020年12月23日步行到小果庄村吃早点;12月24日至12月31日在本村活动无外出;2021年1月1日自驾车到新乐市信誉楼购物;1月2日至1月6日在本村活动无外出;1月7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当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到河北省胸科医院;1月8日核酸复核呈阳性,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0:男,33岁,藁城区增村镇东桥寨村人。2020年12月20日至12月31日在本村活动无外出;2021年1月1日自驾车到刘家佐村岳父家;1月2日乘私家车到刘家佐村附近洗车店洗车,后乘私家车到前西关村聚餐;1月3日至1月7日居家无外出,期间1月3日、1月4日两次核酸检测均呈阴性,1月7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1月8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到河北省胸科医院,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1:女,65岁,藁城区增村镇牛家庄村人。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1月2日在村内活动无外出;1月3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1月4日至1月5日居家无外出;1月6日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1月7日核酸复核结果呈阳性;1月8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河北省胸科医院,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2:女,29岁,藁城区增村镇牛家庄村人。2020年12月24日至12月31日,每日骑电动车从牛家庄村至小果庄村往返接送女儿上下学,曾到过小果庄村姐姐家看望母亲;2021年1月1日下午,骑电动车去小果庄村取快递;1月2日至1月7日居村无外出,期间1月3日、1月5日两次核酸检测均呈阴性;1月7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1月8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河北省胸科医院,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3:女,35岁,藁城区增村镇东姚村人。日常赶集做生意。2020年12月22日、12月27日和2021年1月1日到藁城区张家庄集卖货,2020年12月24日、12月29日到藁城区南董村赶集卖货,2020年12月26日到藁城区西关镇赶集卖货,其余时间居村无外出;2021年1月2日至1月6日居村无外出;1月7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1月8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河北省胸科医院,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4:女,56岁,藁城区增村镇东桥寨村人。2020年12月22日到机场北路附近的欧景假日广场办事;12月23日至12月28日居村无外出;12月29日到东桥寨村参加婚礼;12月30日到张家庄镇北小屯村送亲;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7日居村无外出,期间1月3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1月4日出现发冷等症状,1月7日核酸复检结果呈阳性;1月8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河北省胸科医院,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健康,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要严格遵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做到:
一、请市民持续关注疫情发布信息及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如果在相同时间、相同地点有以上共同活动轨迹或近期接触过上述地区相关人员的市民,请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村组)、所在酒店(宾馆)或县(市)区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做好防控管理和核酸检测。
二、建议春节期间减少出行,合理安排行程,非必要不出行。如果必须要跨地区出行,务必提前了解当地的疫情形势和防控政策,了解目的地近期是否有病例或疫情发生,中高风险地区请暂缓出行,如必须前往,请返鸡后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接受属地防控管理。乘坐飞机或火车要备好口罩、免洗手消毒剂等物品;遵守秩序、有序排队,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做好手消毒等个人防护,尽量减少接触公共物品,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避免非必要的进食;妥善保存票据以备查询,同时做好旅途中的健康监测。特别提示,对于一些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妇等人群,不建议出行。节日期间,要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单位、家庭、朋友聚会,一定要做好通风和个人防护,合理控制聚会时长;在人群聚集场所务必遵守秩序、避免拥挤,自觉与他人保持一米社交距离。尤其提醒,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应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三、现在值呼吸道疾病高发季节,倡导市民朋友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坚持随身携带口罩,科学正确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不规范佩戴时,难以起到保护作用。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
四、提醒市民朋友购买各种冷冻食品,特别是进口鱼、肉、海鲜等冷冻食品时,要选择正规市场、超市,并做好个人防护。清洗加工时,处理冷冻冰鲜食品所用容器、刀具和砧板等器具应当单独放置,并及时清洗消毒,避免交叉污染;生熟食材分开存放,食物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
五、提醒市民朋友处理个人邮寄的境外物品和来自风险地区的快递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先进行外包装消毒,尽量在室外拆包或在通风处放置一段时间,再拆开,建议处理邮件快件时佩戴手套,处理完邮件快件后立即洗手,避免用不清洁的手触碰口、眼和鼻。
六、时刻注意自身、家人及周围人员健康状态,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可疑症状的要做好自我防护,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关注疫情防控消息动态,提高辨别能力,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理性应对的社会氛围。
鸡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月9日
鸡西市各级疾控中心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咨询电话
鸡西市疾控中心
0467-2881263
鸡冠区疾控中心
0467-2655124
恒山区疾控中心
0467-2462974
滴道区疾控中心
0467-2472283
城子河区疾控中心
0467-2422631
梨树区疾控中心
0467-8232165
麻山区疾控中心
0467-2493285
鸡东县疾控中心
日0467-5582612/夜0467-5582446
密山市疾控中心
0467-5222618
虎林市疾控中心
0467-5848613
七台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风险提示
2021年1月8日,河北省将石家庄新乐市天悦花苑、计生宿舍、瑞达玫瑰园小区、坚固村、芦新村,新华区都市阳光小区、丽都河畔小区,桥西区平安小区,行唐县滨河小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邢台市南宫市鸿兴小区、文景名苑小区、在水一方、凤岗街道办事处十里铺居委会、大高村镇石家庄村调整为中风险地区。截至1月8日16时,全国新冠疫情高风险地区1个,中风险地区共计62个,全国中高风险地区详情如下: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现对广大市民提出如下建议:
一、近期有河北石家庄市藁城区、新乐市、新华区、桥西区、行唐县,河北邢台市南宫市,黑河市爱辉区,大连金普新区、沙河口区、高新区,沈阳于洪区、沈阳皇姑区、沈阳铁西区,北京朝阳区及北京顺义区旅居史,特别是到过上述中高风险地区及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行踪轨迹有过交集,或接触过上述地区相关人员的市民,要密切关注以上地区疫情并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并拨打居住地辖区疾控中心电话报备相关情况,按照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二、请市民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河北石家庄市藁城区、新乐市、新华区、桥西区、行唐县,河北邢台市南宫市,黑河市爱辉区,大连金普新区、沙河口区、高新区,沈阳于洪区、沈阳皇姑区、沈阳铁西区,北京朝阳区及北京顺义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
三、近期从河北石家庄市藁城区、新乐市、新华区、桥西区、行唐县,河北邢台市南宫市,黑河市爱辉区,大连金普新区、沙河口区、高新区,沈阳于洪区、沈阳皇姑区、沈阳铁西区,北京朝阳区及北京顺义区返回七台河市人员,要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及辖区疾控中心报备,建议做好防护立即到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相应的防控措施。
四、请广大市民朋友们注意冷冻(藏)食品安全,尽量不要网购进口冷链食品,选购冷冻(藏)食品,应佩戴口罩、手套,不要反复挑选,减少接触频率,处理食品的工具、用具要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食物要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并做好餐具消毒。
五、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冷库、餐饮企业等重点场所,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畜禽肉类、水产品等重点品种抽查检测工作,持续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市场卫生清扫、环境消杀、换气通风、经营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确保全链条、全流程食品安全。
六、对于海淘、代购境外国家或地区商品的市民,应做好外包装消毒。在收寄邮件快件时,尽量避免去人多的营业网点。收邮件快件时,佩戴好口罩和手套,尽量避免人员聚集。处理邮件快件时佩戴手套,处理之后应立即洗手,避免用不清洁的手触碰口、眼和鼻。
七、广大市民要提高防病意识,继续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人员密集场所)、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并自觉做到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不食用野生动物,提倡用公筷。
八、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可疑症状,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及时就近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请主动详细告知医生旅行史、接触史,以便于及时排查。
七台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月8日
七台河市市、县(区)疾控中心咨询电话:
勃利县疾控中心
0464—8522040(夜)
0464—8522007(白)
桃山区疾控中心
0464—8278681
新兴区疾控中心
0464—6101880
0464—6101891
茄子河区疾控中心
0464—8814118
0464—8812320
七台河市疾控中心
0464—868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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