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成年人的性侵犯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挑战着道德和文明的底线,威胁着受害者的健康成长,使许多家庭陷入了深渊。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在我国刑法中所占比例很高,司法机关也不断加大对这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但性侵未成年人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地区还呈现上升趋势。
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屡禁不止的原因,既有其与一般性侵案的共通性,也有其特殊性。相对于成人而言,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较弱;鉴于未成年人在监护中的特殊地位,一些罪犯往往利用教师等职业优势和父母等身份优势对未成年人进行性侵,有些性侵案件甚至持续多年。这类负有教育监护职责的人员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的案件更令人痛心和愤怒。
日前有多家媒体报道,云南昭通一名7岁女童被怀疑在学校宿舍内被猥亵和性侵,当地警方已展开立案调查,目前仍未找到嫌疑人。
1月9日,女生家长与学校沟通无果,下跪在校门口讨说法,引发网友关注。1月10日,昭阳区政府发布通告,针对“文野学校七岁女童疑遭猥亵”一事,已成立专责小组,对文野学校的校园安全进行专责检查。
据受害女童小雨的父亲熊先生说,学校教师23日通知,孩子的父母称孩子眼睛红肿,晚上母亲发现女儿下体红肿,流液,昭通市中医院检查后发现孩子的处女膜有裂伤。父母报警后警察已经立案,但学校只能提供监控记录10天,至今没有找到凶手。这所学校回应,孩子是尿裤子引起下体感染。国内媒体沸点视频记者打电话给校长和教育部门,但多次拨打都没人接。
去年,熊先生夫妇在广东省佛山市打工。之前,小雨和哥哥都是留在彝良县老家读书,2020年8月,经人介绍,他们将小雨送到了全封闭寄宿制的私立学校——昭通市昭阳区文野小学上二年级。
平常夫妻二人通过微信电话和视频,与学校老师保持联系,了解小雨日常生活及身体状况,“除了学习上有点跟不上,身体没什么问题。
12月23号晚上18时许,杨女士突然收到了生活老师发来的两张照片,照片上女儿的眼睛红肿,非常严重,可能要去大医院做手术。杨女士于24日晚从广东赶回学校,25日下午15时接到小雨电话,“我看孩子眼睛不肿,只是有点红。”后来,她把小雨带到昭通市人民医院检查,医生说她的眼睛没有问题,于是开了两瓶眼药水。
回酒店后,杨女士叫儿子过来跟小雨玩,这时,杨女士发现小雨走路的姿势有些不对劲。"我还以为她长冻疮时有点疼呢。"
下午22时半,杨女士发现小雨的手一直捂着下身私密处,她觉得不对,便脱掉了小雨的裤子,发现私密处红肿。她多次问小雨怎么了,小雨才说,10多天前的中午,一名身材瘦小的陌生男子在学校宿舍侵犯了她,当时附近没有其他人,该男子穿着黑色上衣和蓝色鞋子。
"看到女儿隐私权部位的症状,我又心疼又生气。”杨小姐说,又追问了一遍,小羽才怯怯地告诉她背后的隐情:大约10多天前,一个星期一中午,她在学校食堂吃完饭,一个身材瘦小,留着短短的头发的陌生男子突然叫她回宿舍睡觉,看到这个凶恶的男人,她吓得赶紧跑回宿舍。平常的时候,是她和几个同学和老师一起住的宿舍,那时只有她一个人。接着那人来到宿舍,说了句“不许哭,不许叫,叫我就把你抓去”,便掀开被子,用手去猥亵她。因为害怕,小羽不敢哭,只能闭上眼睛。不知何时醒来时,她已经不知所措,下身和床单上都是血,下身感到很痛,却不敢跟老师和父母说。
听到女儿的诉说,杨女士震惊不已,当天深夜找到了文野学校副校长章晨和另外两名教师,将小羽送到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并将她被怀疑的女儿性侵一事告诉了医生。由杨女士向记者出示的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病历显示:初步诊断为急性外阴炎。
当天,杨女士又带着她的女儿去了昭通市中医院,当天上午11时50分,熊先生拨打110报警。
他们报了警后,一家三口接到昭阳区公安分局凤凰派出所打来的电话,随后派出所对他们进行了询问,他们女儿告诉警方的情况和25日晚上的情况基本一致。
12月26日昭通市中医院检查,诊断结果:外阴溃疡,阴道炎,处女膜破裂,肺炎。
他认为,文野的女儿在宿舍里受到了侵害,无论凶手是谁,学校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之后,家长到学校要求查看监控录像,学校回复了10多天的监控录像已经被后来的监控信息覆盖。
然而,记者注意到:小羽并没有看自己平时喜欢看的动画片,而是呆呆地站在宾馆的窗台前,久久地望着窗外飘雪与灰雾…
根据杨女士提供的《立案通知书》,2020年12月27日,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开始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
她说,到现在已经有十多天了,还没有锁定犯罪嫌疑人。
10日下午,昭阳区政府新闻办发布官方通告,称2021年1月9日,媒体报导"文野学校七岁少女疑被猥亵"。为此,昭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并督促有关部门抓紧办理;为当事人提供医疗保障,开展心理疏导;对文野学校进行了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在全区开展了学校安全专题教育和安全隐患排查;对家长对医院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将依法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危害大,人人喊打。但是分析指出,只有少数案件真正进入了司法程序。其原因是,有些未成年人被性侵犯后,因害怕,羞愧,不知是否求助,如何求助。有些未成年人在遭到性侵犯后,甚至不知道这是违法的。除可直接将与未满14岁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定为强奸罪外,其他行为都应构成强奸罪,必须证明是发作性行为,而且违反了妇女的意愿,但收集、保存有关证据比较困难,特别是证明是否违反了妇女的意愿更是困难。对强迫猥亵等性骚扰类犯罪的认定和证明更加困难。
减少未成年人性侵犯罪的发生,既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要采取多种措施,多措并举。例如,加强法制教育、性教育,改变落后的观念和不良的生活方式,让受害妇女敬畏法律,尊重妇女,让受害妇女懂得自我保护,敢说不。加强对性侵害特别是利用特殊职务地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对教师等职业群体的管理。加强法制保障,改变性侵案难以发现、难以证实、难以打击的现状。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是国家的未来。全社会都有责任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伤害。唯有全社会行动起来,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才能让阳光雨露滋润花儿的成长,才能让我们拥有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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