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通信# #600677#
2021年1月9日,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码:600677简称:航天通信,*ST航通)发布《关于以股东大会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公告》。
公告显示,*ST航通拟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并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批准后转而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取得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同时须经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ST航通对2016-2018年度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经审计的公司2016-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公司股票于2020年5月29日起暂停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的规定,若公司披露的2020年财务会计报告存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四种情形之一,不符合恢复上市条件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此前,2019年10月15日,航天通信发布《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子公司智慧海派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公告》、《关于公司股份被冻结相关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关于对外担保事项核查情况的公告》,首次披露下属子公司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海派”)出现应收账款大额逾期、银行债务违约、资金链断裂等重大风险,同时公司在核查时发现智慧海派原总经理涉嫌利用虚假业绩掩盖实际亏损,智慧海派存在以前年度业绩虚假的情形,预计对上市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2019年11月1日,航天通信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仍在进程中。
2020年1月21日,航天通信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司基于目前所能获取的相关材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智慧海派2016-2018年及2019年前三季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重述,智慧海派报表重述导致了公司2016-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2019年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根据核查,智慧海派存在通过特定的业务流程虚构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通过虚构研发合同,虚增研发收入等情形,其中,智慧海派通过虚构业务的方式,在2016-2018年累计形成虚假收入69.02亿元,虚假利润25.74亿元。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司法解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上市公司及其中介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由于航天通信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及发布自认违规或自我更正文件,为维护证券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向曾经购买过航天通信的证券投资者展开诉讼代理征集,代理投资者索赔诉讼,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前述律师进行索赔登记。
虽然中国证监会尚未对航天通信作出行政处罚,但此前公司相关公告已经自认信披违法行为,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在虚假陈述民事诉讼司法实践中,上市公司股票是否退市,并不影响受损投资者起诉索赔资格。
您若有亏损需准备进行索赔的,可以联系宋一欣律师证券诉讼服务团队,我们将为您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宋一欣律师认为,航天通信案的索赔条件为:2017年4月29日至2019年10月14日期间买入航天通信股票或债券,并在2019年10月15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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